南昌縣醫療保障局

南昌縣醫療保障局

南昌縣醫療保障局是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相關職責,縣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縣醫療保障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縣醫療保障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7日
  • 辦公地址:南昌縣蓮塘鎮澄湖東路542號 
  • 所屬部門:南昌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魏沫(局長)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7日,南昌縣醫療保障局正式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對全縣醫療保障工作進行綜合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
(二)監督管理全縣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執行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貫徹執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貫徹落實醫療救助政策和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實施全縣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五)組織落實全縣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推動全縣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監督實施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
(七)組織實施全縣定點醫療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組織落實全市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全縣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後勤保障、宣傳、統戰、節能、普法、精神文明、安全、綜治、信訪、保密、考核、政務公開、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政務信息化平台建設。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二)待遇保障科。組織落實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全縣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執行醫療救助政策。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三)醫藥服務管理科。組織實施全縣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推進全縣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政策、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組織實施全縣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監督實施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
(四)基金監督管理科。組織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全縣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承擔全縣醫療保障統計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魏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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