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縣地方稅務局

南昌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是主管地方稅收的正科級單位。現有在編幹部職工151人(其中職工25人,幹部116人),女同志45人,占全局總人數的30%。退休人員4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縣地方稅務局
  • 地址:南昌縣
  • 性質:事業單位
  • 屬性:盈利
機構簡介,內設機構,直屬機構,基層稅務徵收機構,所屬事業單位,

機構簡介

全局共有黨員128名,其中30歲以下的20人,占全局人數的13.2%;30—40歲的64人,占全局總人數42.5%;40—50歲的57人,占全局總人數的37.7%;50歲以上10人,占全局總人數的6.6%。大專以上學歷占幹部總人數的80%。考取計算機二級以上證書的76人,一級證書的70人。縣局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稅政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畫財務科、發票管理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監察室、信息中心9個職能部門,下設蓮塘、城郊、向塘、三江、武陽、蔣巷、塘南7個分局和1個稽查局、1個辦稅服務廳。我局根據賦予的職責,負責南昌縣轄區內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13個地方稅種的征管和教育費附加、防洪保全資金、價格調節基金、殘疾人保障基金等地方政府收入的代征工作

內設機構

南昌縣地方稅務局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稅政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畫財務科、監察室等五個職能科(室)。
1 、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工作、督查督辦工作、參與政務工作、法制工作,做好稅收調研與稅務學術團體工作。
2 、人事教育科。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的人事管理工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地稅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縣稅務幹部教育培訓管理、工資福利管理工作。
3 、稅政管理科。負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財產行為稅、資源稅稅收稅政管理,文化事業建設費、價格調節基金政策管理,依法擬定具體的稅政實施辦法,制定城鎮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財務的有關規定,依法辦理有關稅收減免的審核工作。
4 、徵收管理科。負責制定稅收征管規定及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征管改革、征管質量、基層建設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的綜合管理。
5 、計畫財務科。負責貫徹落實上級下達的地方稅收收入計畫,全縣稅收計會、統計工作,管理全縣地方稅務系統的經費,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
6 、監察室(與黨組紀檢組合署)。負責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負責地方稅務執法監察工作,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執法違法案件,承辦幹部離任審計工作。

直屬機構

南昌縣地方稅務局下設辦稅服務廳、稽查局,為其直屬機構。
1 、辦稅服務廳。受理涉稅相關事宜。
2 、稽查局。負責全縣範圍內地方稅務稽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協調;受理涉稅案件的舉報;負責日常、專項稅務檢查和稅收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基層稅務徵收機構

南昌縣地方稅務局下設七個地方稅務分局,為副科級派出機構。
1 、蔣巷分局。負責蔣巷鎮、南新鄉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本分局稅收計會統和票證的管理等工作;做好本分局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和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稅收收入任務;承辦縣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 、塘南分局。負責塘南鎮、治口鄉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本分局稅收計會統和票證的管理等工作;做好本分局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和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稅收收入任務;承辦縣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3 、武陽分局。負責武陽鎮、幽蘭鎮、塔城鄉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本分局稅收計會統和票證的管理等工作;做好本分局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和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稅收收入任務;承辦縣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4 、三江分局。負責三江鎮、黃馬鄉、廣福鄉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本分局稅收計會統和票證的管理等工作;做好本分局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和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稅收收入任務;承辦縣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5 、向塘分局。負責向塘鎮、崗上鄉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本分局稅收計會統和票證的管理等工作;做好本分局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和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稅收收入任務;承辦縣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6 、城郊分局。負責小蘭工業園、八一鄉、東新鄉、富山鄉、小蘭地段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本分局稅收計會統和票證的管理等工作;做好本分局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和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稅收收入任務;承辦縣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7、 蓮塘分局。負責蓮塘鎮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本分局稅收計會統和票證的管理等工作;做好本分局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和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稅收收入任務;承辦縣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屬事業單位

南昌縣地方稅務局設定後勤服務中心、發票管理所、信息中心,為其下屬相當於正股級事業單位。
1 、後勤服務中心。負責縣局事務性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直屬機構財務;負責全局房屋、水電維修和財產管理工作;負責縣局車輛的管理、調配使用、維修工作;負責本局衛生工作、安全保衛工作、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政府採購工作。
2 、發票管理所。負責全縣發票的管理工作;組織發票專項檢查和違章違法案件處理工作;擬定發票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
3 、信息中心。負責全縣地稅系統信息化工作;負責全縣地稅計算機系統工程及網路化建設、運行管理和維護;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稅收計算機的技術處理和維護;負責全縣網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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