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區財政局

南昌市青山湖區財政局

南昌市青山湖區財政局是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青山湖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青山湖區南京東路699號(青山湖區政府主樓5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參與制定各項有關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研究財稅發展戰略,擬定區與鄉鎮(街道、園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承擔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任務。負責編制年度區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全區決算。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區對鎮、街辦、園區的轉移支付制度。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罰沒物資及罰沒收入。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四)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區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五)負責制定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六)負責辦理和監督區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區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八)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在我區貸款的有關業務。
(九)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
(十)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信息、綜治、安全、保密、信訪、紀檢、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擬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計畫;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離退休老幹部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二)綜合科
承擔城管委、城管執法局、住建局、綜管辦、舊改辦、國土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收入的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設(含棚戶區改造)等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承擔彩票公益金的監管工作;承擔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和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批覆工作;負責政府購買服務相關制度和試點目錄的制定等工作;擬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制度和辦法,指導全區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負責票據管理,負責非稅收入的統計分析和監督檢查。
(三)經濟建設科
承擔發展和改革日常資金撥付及部門預算,青山湖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專項資金管理;參與擬定區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的資金管理;建立工程項目台賬和做好工程項目檔案管理;承擔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財務決算管理,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相關的政策研究、諮詢培訓、能力建設、融資支持、信息統計等工作。
(四)預算科(債務金融科)
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匯總全區年度收支預算,承擔區本級部門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審核、批覆、調整工作,具體經辦街辦部門預算的有關工作;下達上級和本級預算追加指標,辦理與市財政和鎮園區財政結算工作;對各鎮園區提出的財力補助報告和街辦提出的經費報告進行審核;負責對財政和單位結餘結轉等存量資金及時清理匯總工作;承擔區本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監督和管理工作,清理整頓規範融資平台;負責擬定全區政府性債務的有關制度、辦法和實施細則;辦理政府性債務的轉貸、支付、償還和貸款使用;負責對政府債務的風險管理以及政府債務的統計、分析、預警、防範和債務風險化解;監督和管理貸款資金的使用。
(五)國庫科
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賬戶資金運行管理系統、國庫動態監控系統的日常監管,負責財政資金監管系統的日常監管。
(六)行財科
承擔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消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專項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文化和體育專項資金;承擔區本級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擬定全區黨政機關“三公”經費支出監管相關政策、制度和管理辦法;對區級各部門和單位“三公”經費、公務用品採購費、差旅費、會議費和培訓費支出進行日常監管。
(七)農業財稅科
承擔農業水務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行業事業、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移民資金。參與研究全區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的有關政策和財務規章;承擔世行、亞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在區貸(贈)款、擔保和聯合融資的對外談判、轉貸(贈)、償還工作;監督和管理貸款資金和國內配套資金的使用;指導全區鄉鎮財政工作;研究擬定鄉鎮財政管理的有關制度和辦法;負責全區鄉財鎮代管工作;參與財政涉農資金監管,組織財政惠農補貼資金髮放。
(八)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殘聯、衛生、計畫生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全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保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九)工業與經濟貿易科
承擔工業和信息、環保、安全生產、商貿、資產辦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按規定管理扶持企業發展資金、環保專項等資金;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承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會計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註冊會計師行業規章制度;管理會計從業資格;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會計信息化標準;負責全區會計從業資格、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資格等審批工作。
(十一)監督評價科
擬訂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負責監督全區財政系統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的有關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監督檢查局內及下屬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管理情況;指導全區財政監督業務工作。草擬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相關政策、制度和辦法,組織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分析。

直屬單位

(一)南昌市青山湖區財政公共服務中心
主要承擔強化財政資源統籌和政策協同,完善財政治理體系,發揮財政公共服務供給支撐作用,指導鎮(街道、園區)、區直部門等相關單位開展相關財稅服務工作,建立綜合涉稅服務平台;為全區企業提供工商登記、協調納稅、扶持政策等職責;服務稅務,配合各征管部門依法徵稅。
(二)南昌市青山湖區國庫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主要承擔會計核算,工資統發職;根據區財政局預算指標和分月用款計畫,具體辦理核算區本級財政直接支付資金的審核、撥付(含工資、津貼補貼統一發放)及財政授權支付相關業務;根據區財政局下達的工資計畫,完成工資統發單位工資津貼審核發放工作,負責工資專戶的管理;負責區直會計代理單位會計業務核算等職責。
(三)南昌市青山湖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主要承擔對全區財政性資金項目(含政府融資項目)的財政投資評審承擔技術支撐工作等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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