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7年2月,前身是江西省南昌市郊區人民法院,法院新審判辦公樓正在建設中,現暫借位於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賢士一路2號的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原辦公樓辦公。全院有人員123人,其中正式在編幹警85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法官56人,書記員5人,法警9人,其他工作人員15人,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2.9%,其中碩士21人,占總人數的26.6%。在年齡結構方面,全院人員平均年齡為40.6歲,全院45歲以下的中青年幹警占總人數的68.2%。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辦公室、政治處、研究室、紀檢監察室、司法技術及信息化處理中心及法警大隊共15個內設機構以及湖坊、塘山、羅家3個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多年來,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以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主線,矢志創新、追求卓越。該院在全面履行審判職能、全力化解社會矛盾的基礎上,適應新時期新形勢對審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創新求發展,審判業務一年一項新舉措,一年邁上一個新台階。2008年,該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量刑規範化試點單位;2009年,在全國首創離婚案件財產申報制度;2010年,成立全國首家物業糾紛速裁庭;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小額速裁試點單位;2012年,被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確定為網路侵權案件試點單位;2013年開展的審判管理規範化等多項工作獲得最高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嘉獎。該院努力踐行為民宗旨,對內加強審判管理,提高審判質效,依法維護民眾合法權益;對外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出台便民利民舉措,強化司法人文關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該院從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把全面履行審判職責與青山湖區委、青山湖區政府的中心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為“建設科學發展先行區、和諧幸福青山湖”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突出,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於2008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優秀法院”榮譽稱號;2009年4月榮立全省法院系統“集體二等功”;2011年6月獲“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2013年獲評省、市、區三級文明單位、區綜治先進單位;2014年被評為省級“青少年維權崗”;刑事審判庭、研究室等多個部門被評為省、市級先進集體;1名法官榮獲“全國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江西省先進工作者”、江西省首屆“十佳法官”、“全省人民滿意政法幹警”、“全市優秀共產黨員”等多項榮譽稱號,1名司法警察榮獲“全國司法警察工作先進個人”稱號,2名法官榮獲全省法院“個人二等功”,1名法官榮獲“全市人民滿意政法幹警”稱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