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路燈管理處
- 成立時間:1954年9月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機關簡介,辦事程式,
機關簡介
為深化內部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2003年該處實行了中層幹部及職工競爭上崗,通過民主測評,演講答辯等幾個環節,一批年青有知識、有能力的職工走上中層幹部崗位。
同時為充實維修一線力量,發揮女同志工作細緻的優點,路燈管理處挖掘自身潛力,組建女子維修所,通過崗位培訓、以老帶新、男女搭配等方式,使大部分女同志經過實踐鍛鍊,基本上都能在各自的崗位上單獨操作。
該處機關共8個科室,下設四所一公司,四所分別為路燈維修所、景觀維修所、紅谷灘維修所、女子維修所,擔負著南昌市路燈設施、景觀工程、小街小巷、高層建築亮化的維護管理工作,一公司指南昌市道路照明技術開發公司,負責市內道路路燈新改建工程。全處上下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創新理念,為南昌市的亮化、美化、最佳化發展環境作了不懈的努力。至今,城區已發展到具有多種光源、多種燈型的景觀燈、路燈總數將近14萬盞,路燈專用變壓器136台。於2002年開始建設的道路照明中央自動監控系統,使路燈控制管理水平上了新台階。南昌市城區現已形成了燈光點、燈光帶、燈光群、燈光區的有機統一,做到了一街一燈一景,白天是景點,晚上是亮點,同時也是發展經濟的增長點,人民民眾喜聞樂見的興奮點。
辦事程式
1、熱線值班人員接聽市民投訴,使用規範的文明禮貌用語。
2、值班員以報表形式記錄,投訴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聯繫電話、投訴時間及投訴內容。
3、根據投訴情況分類處理:
(1) 不屬於我處管轄範圍,將情況轉告責任單位;
(2) 屬於有路燈但不亮的情況,通知負責管轄的維修所;
(3) 屬於路燈相關設施損壞、偷盜、人為破壞等情況,通知督查科;?
(4) 在節假日期間,通知值班應急搶修隊;?
(5) 屬於新建未移交工程,通知開發公司;
(6) 維修人員接到熱線通知後一個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維修,無特殊情況當天修復,特殊情況要求在五天內修復,特殊情況包含下列幾種情況:?
①重大線路問題 ( 如電纜被偷盜或人為破壞,因道路改造電纜等情況被挖斷 ) ;
②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
③因維修材料短缺,一時無法修復。?
(7) 維修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反饋給熱線值班人員,熱線值班人員將處理情況及時反饋給投訴者。
三、對交通肇事造成城市道路照明設施損壞的處理程式
1、交警部門發現的,通知路燈管理處督查科到現場處理,路燈管理部門發現的,交警部門報案處理。
2、據恢復設施原貌的原則,由路燈管理處技術科編制預算,送交警部門及肇事人各一份。
3、肇事方對路燈管理部門出具的預算無異議的,直接賠償,肇事方對預算存在異議的,可交由保險公司或南昌市價格信息中心定審。
4、肇事人按保險公司定審金額賠償,並按照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