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南昌市西湖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南昌市西湖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南昌市西湖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昌市西湖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西辦發〔2019〕2號),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西湖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政府
機構改革,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

機構改革

根據《南昌市西湖區機構改革方案》:組建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以及區民政局的老齡工作職責,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保留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
不再保留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民健康的政策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受委託起草我區相關的規範性檔案。擬定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落實公立醫院黨建工作責任。指導建立公立醫院黨的組織體系,強化公立醫院黨的領導,督促指導加強公立醫院黨建工作。根據行業主管部門自身職能強化行業指導,支持和幫助民營醫療機構開展黨建工作。
(三)協調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區屬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四)貫徹執行國家免疫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全區地方病、寄生蟲病防治工作。
(五)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建立衛生應急體系和提升能力建設。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負責報送傳染病疫情信息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六)協調推進落實國家、省、市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七)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和職業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八)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落實並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關於醫療服務的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全省藥物使用的相關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九)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全區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全區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我區計畫生育政策。
(十)指導全區衛生健康工作,統籌推進全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產業標準,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愛國衛生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愛國衛生運動。負責組織指導全區除“四害”工作。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推進健康西湖建設,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行業黨建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務信息、保密、老乾工作。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牽頭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的綜合考核工作,牽頭負責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人員考勤、後勤保障工作。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委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負責委機關和委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督促指導推進全區公立醫院黨建工作,根據行業主管部門職能,協調指導區管民營醫療機構的黨建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承擔機關和委屬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協調中央、省、市、區等專項經費的安排使用與管理。對區級衛生健康單位的收費實行監督和管理。負責委屬單位基本建設和重大維修項目的管理;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
(三)醫政醫管科(行政審批服務科、中醫科)。貫徹國家、省、市關於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和評價等工作。加強醫療行業糾風工作,開展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工作,維護良好醫療秩序。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承擔推進全區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擬訂區屬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指令性醫療任務,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
負責全區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實施計畫、全區中醫藥防治疾病規劃、中醫藥養生保健等服務業發展規劃,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進行監督和指導。制定和組織實施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利用規劃。落實衛生健康科技發展相關政策。參與擬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推動實施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根據國家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及規章,研究制定全區衛生健康行政許可、審批、審核、登記發證工作規範。組織、指導、協調全區衛生健康行政許可、審核、登記發證的監督管理。承擔職權範圍內的所有行政許可、審批、審核、註冊登記及有關證照的受理、發放、變更、補證、註銷等。
(四)疾病預防控制和政策法規宣傳科(愛國衛生和綜合監督科)。落實國家免疫規劃,擬定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負責落實全區健康教育和控煙工作。負責全區疾病控制信息的報告管理。承擔相應衛生應急工作,負責區級衛生應急隊伍的組建,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承辦西湖區人民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貫徹執行衛生健康有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市政府規章,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政策研究,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承擔有關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組織開展全區愛國衛生運動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寄生蟲病的防治工作。承擔西湖區人民政府地方病寄生蟲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推進和參與國家衛生城市、全國文明城市、健康城市建設工作。負責全區衛生健康行業綜合監督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醫療服務、健康產業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環境衛生(含生活飲用水和公共場所)、放射衛生、學校衛生、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計畫生育綜合執法、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和打擊非法行醫工作。完善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貫徹落實並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地方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五)基層衛生健康科(婦幼健康科)。貫徹落實、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統籌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制定我區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的措施。研究制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區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基層衛生網路的建設和業務指導,開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考核評價工作。牽頭健康扶貧工作。貫徹落實並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承擔健康西湖建設協調推進工作,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
(六)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老齡健康科)。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研究提出我區促進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和服務並組織實施。落實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落實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貫徹國家、省、市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並協調落實。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協調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機關黨支部。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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