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進程廢止檔案目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人民政府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進程廢止檔案目錄
  • 發布日期:2002-02-05
  • 生效日期:2002-02-05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南昌市
【發布文號】
【檔案來源】
南昌市人民政府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進程廢止檔案目錄

二○○二年二月五日
1、《關於轉發省革委轉發國家計委關於印發社會集團購買力管理辦法和兩附屬檔案的通知》(洪革發〔1978〕8號)
2、《關於執行省革委收回部分農業稅減免機動數的通知》(洪革發〔1978〕11號)
3、《批轉市勞動局關於貫徹執行省革委有關全民所有制單位工人調動問題的幾點意見》(洪革發〔1978〕13號)
4、《批轉市房管、稅務、工商局關於對城市私房管理情況及意見的報告》(洪革發〔1978〕16號)
5、《批轉南昌市現金收支計畫編制辦法》(洪革發〔1978〕20號)
6、《批轉市稅務局關於貫徹稅收管理體制規定的報告》(洪革發〔1978〕23號)
7、《批轉市計委、勞動局關於統籌安置城鎮社會勞動力的意見(試行)》(洪革發〔1978〕29號)
8、《批轉市工商局、科委關於衡器檢查工作的請示報告》(洪革發〔1978〕36號)
9、《批轉市工商局關於工商企業登記工作中幾個問題的請示報告》(洪革發〔1978〕39號)
10、《批轉關於做好我市中醫處方用藥計量單位改革工作的請示報告》(洪革發〔1978〕48號)
11、《批轉關於貫徹省革委轉發"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加強基本建設撥款管理工作的報告"的幾個問題的請示報告》(洪革發〔1978〕49號)
12、《批轉關於整頓和加強運輸市場管理的報告》(洪革發〔1978〕55號)
13、《批轉市財政局關於實行新的財政管理體制有關情況和問題的報告》(洪革發〔1978〕61號)
14、《批轉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做好財政工作的報告》(洪革發〔1979〕26號)
15、《批轉市工商局關於對個體商販進行登記發證和編組管理的請示報告》(洪革發〔1980〕5號)
16、《批轉關於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的投機倒把案件處理問題的請示報告》(洪革發〔1980〕18號)
17、《批轉關於改善企業經營管理幾個問題和意見的請示報告》(洪革發〔1980〕19號)
18、《批轉市統計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請示報告》(洪革發〔1981〕28號)
19、《關於進一步加強工商、農商經濟契約管理工作的通知》(洪革發〔1981〕41號)
20、《關於進一步恢復和發展城鎮非農業個體經濟的通知》(洪革發〔1981〕45號)
21、《批轉市工商局關於開展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交通運輸業全面登記工作的報告》(洪革發〔1981〕51號)
22、《批轉市物委關於在我市逐步放開小商品價格實行市場調節的請示報告的通知》(洪政發〔1983〕1號)
23、《批轉市商業局關於做好純棉布計畫分配、調撥、供應工作的報告》(洪政發〔1983〕32號)
24、《批轉市商業局"關於疏理流通渠道活躍市場經濟的報告"的通知》(洪政字〔1984〕20號)
25、《批轉市體改委、商業局、財政局關於我市零售商業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洪政字〔1984〕63號)
26、《批轉市體改委、市商業局關於進一步搞好我市商業體制改革的幾點意見的通知》(洪政發〔1985〕60號)
27、《關於改進豬肉徵稅方法和減輕稅負的通知》(洪政廳字〔1985〕132號)
28、《轉發市經貿局關於由南昌市對外經濟技術進口公司統一辦理全市加工裝配和補償貿易的請示報告的通知》(洪政廳〔1986〕46號)
29、《關於在糧食企業繼續實行勞務補貼的批覆》(洪政廳字〔1986〕37號)
30、《關於加強物價管理保持市場物價基本穩定的通知》(洪政發〔1987〕14號)
31、《批轉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對縣、區各集貿市場實行"市場目標管理制"試點的報告的通知》(洪政發〔1987〕18號)
32、《關於批轉南昌市農業銀行關於舉辦農戶生產基金存款的報告的通知》(洪政字〔1987〕164號)
33、《關於轉發中國人民銀行南昌市分行關於企業集資必須辦理報批、備案手續問題的意見的通知》(洪政廳〔1987〕32號)
34、《關於轉發市經委關於明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管理職能的意見的通知》(洪政廳〔1987〕50號)
35、《關於加強豬肉市場管理的通知》(洪政廳字〔1987〕130號)
36、《關於下放糧食財務管理體制的通知》(洪政發〔1988〕67號)
37、《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治理整頓方針繼續支持企業改革開放和生產經營的通知》(洪政發〔1988〕97號)
38、《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批轉市商業局關於加強煤製品市場管理的請示的通知》(洪政發〔1988〕104號)
39、《關於實行糧食購、銷、調、存三年包乾的通知》(洪政字〔1988〕28號)
40、《關於下達糧食銷售調撥三年包乾計畫及實施辦法的通知》(洪政字〔1988〕130號)
41、《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東湖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豬肉市場分段管理辦法"的通知》(洪政廳〔1988〕40號)
42、《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勞動人事局關於我市進行勞動計畫體制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洪政廳〔1988〕57號)
43、《關於建立徵收宇航牌彩電價格調節基金的通知》(洪政廳字〔1988〕133號)
44、《南昌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七個單位關於整頓我市酒類市場的通知》(洪政發〔1989〕31號)
45、《南昌市人民政府批轉市物價局關於實行控制物價指數目標責任制的報告的通知》(洪政發〔1989〕32號)
46、《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檢查的通知》(洪政發〔1989〕78號)
47、《南昌市人民政府批轉江西省石油公司南昌市公司關於整頓石油成品油市場秩序的實施意見的報告的通知》(洪政發〔1989〕79號)
48、《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批轉市經委關於開拓銷售搞活資金的請示的通知》(洪政發〔1989〕87號)
49、《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批轉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等九個部門關於我市開展整頓建設市場秩序工作的請示的通知》(洪政廳〔1989〕16號)
50、《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當前促銷增產的若干意見》(洪政發〔1990〕28號)
51、《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執行當前促銷增產的若干意見的補充通知》(洪政發〔1990〕72號)
52、《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批轉市財政局關於對利用外資開發淡水養殖項目繳納農林特產稅處理意見的通知》(洪政廳〔1990〕28號)
53、《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市經委關於對部分重點企業實行雙保和重點扶植意見的通知》(洪政廳〔1990〕33號)
54、《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汽配市場整治辦關於南昌市整頓汽車配件市場實施方案的通知》(洪政廳〔1990〕52號)
55、《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對外貿易工作的若干意見》(洪政發〔1991〕22號)
56、《南昌市人民政府批轉南昌市商業局關於南昌市商業零售企業實行"四放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洪政發〔1991〕77號)
57、《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南昌市人民政府整頓進口錄像機市場領導小組關於加強進口錄像機市場管理規定的通告的通知》(洪政廳〔1991〕83號)
58、《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對昌北開放開發區內土地實行統一規劃管理的通告》(洪政發〔1992〕39號)
59、《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國營大中型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綜合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洪政發〔1992〕42號)
60、《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昌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金計發試行辦法的通知》(洪府發〔1992〕51號)
61、《南昌市人民政府批轉市昌北開放開發區管委會關於昌北開放開發區土地徵用價格的請示的通知》(洪政發〔1992〕57號)
62、《南昌市人民政府批轉市昌北開放開發區管委會關於昌北開放開發區土地出讓價的請示通知》(洪政發〔1992〕58號)
63、《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明確我市招商引資工作幾個問題的通知》(洪政發〔1992〕66號)
64、《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市工商局關於整頓商品交易秩序加強市場運行契約化管理意見的通知》(洪政廳〔1992〕16號)
65、《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市計委等五家關於實施獨立核算工業企業主要經濟指標月報統計制度的報告的通知》(洪政廳〔1992〕22號)
66、《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貫徹全省國合商業扭虧增盈電話會議精神切實抓好扭虧工作的緊急通知》(洪政廳〔1992〕26號)
67、《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市財政局等部門關於取消糧食專項基金改變工種糧供應辦法請示的通知》(洪政廳〔1992〕35號)
68、《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昌市昌北開放開發區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洪政發〔1993〕5號)
69、《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洪政發〔1993〕11號)
70、《南昌市人民政府批轉市物價局關於加強物價調控與管理積極穩妥地推進價格改革報告的通知》(洪政發〔1993〕46號)
71、《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徵收社會集團購買專控商品附加費報告通知的通知》(洪政廳〔1993〕35號)
72、《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建管局關於加強建築市場管理的報告的通知》(洪政廳〔1993〕48號)
73、《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交通銀行南昌分行關於支持我行辦好保險業務請示的通知》(洪政廳〔1993〕67號)
74、《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市食用油經營管理的緊急通知》(洪政廳〔1993〕78號)
75、《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昌市實行沿海開放城市政策進一步擴大開放的若干規定的通知》(洪政發〔1994〕53號)
76、《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若干政策的規定的通知》(洪政發〔1994〕54號)
77、《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市建管局關於對我市建築市場的幾個突出問題的請示的通知》(洪政廳〔1994〕1號)
78、《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市房管局關於加強我市商品房銷售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洪政廳〔1994〕39號)
79、《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理順招商引資工作的通知》(洪政發〔1995〕20號)
80、《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批轉市工行關於加強企業資金管理著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幾點意見的通知》(洪政發〔1995〕43號)
81、《關於進一步理順我市利用外資工作審批許可權的通知》(洪政字〔1995〕113號)
82、《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消化我市糧食政策性財務掛帳工作的通知》(洪政發〔1996〕8號)
83、《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認真貫徹執行南昌市城市規劃管理規定切實加強城市規劃管理的通知》(洪政發〔1996〕19號)
84、《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昌市國有企業出售試行辦法的通知》(洪政發〔1996〕47號)
85、《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昌市國有企業租賃經營試行辦法的通知》(洪政發〔1996〕48號)
86、《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昌市國有企業兼併試行辦法的通知》(洪政發〔1996〕49號)
87、《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快果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洪政發〔1996〕70號)
88、《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重新印發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若干政策的規定的通知》(洪政發〔1996〕74號)
89、《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昌市進一步擴大開放的若干優惠辦法的通知》(洪政發〔1996〕82號)
90、《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生產用煤流通市場管理的通知》(洪政廳〔1996〕2號)
91、《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對外商投資企業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試行集中收款的通知》(洪府發〔1997〕7號)
92、《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昌市加強城鎮養老保險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洪府發〔1997〕17號)
93、《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批轉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關於徵收消防裝備建設費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府發〔1997〕26號)
94、《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昌市企業招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洪府發〔1997〕39號)
95、《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財政局等部門關於繼續開展清理檢查預算外資金工作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1997〕63號)
96、《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我市連鎖商業發展的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1997〕71號)
97、《關於印發市政府部署改善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環境工作事項的通知》(洪府廳發〔1997〕77號)
98、《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昌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洪府發〔1998〕14號)
99、《南昌市人民政府批轉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關於扶持金廬軟體園區建設的若干優惠政策的規定的通知》(洪府發〔1998〕35號)
100、《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商業貿易委員會南昌市城市商業網點建設費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洪府廳發〔1998〕3號)
101、《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商貿委、市計委和市工商局關於對大中型零售商業網點規劃建設實行預審制度的具體規定的通知》(洪府廳發〔1998〕8號)
102、《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經貿委關於加強我市工業企業配套協作工作意見的請示的通知》(洪府廳發〔1998〕18號)
103、《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工商局進一步加強集貿市場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1998〕27號)
104、《關於印發南昌市勘察設計圖紙簽章管理辦法的通知》(洪府發〔1999〕5號)
105、《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工作的通知》(洪府發〔1999〕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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