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學法學院法律診所是南昌大學法學院領導下的,集實踐性教學、法律服務為一體的培養基地;是江西省內首家開展診所式法律教育的機構。法律診所於2013年4月成立,2013年9月正式掛牌,由法學院鄧建中副院長兼任法律診所主任。南昌大學法學院法律診所以“維護正當權利”為宗旨,堅持“法律至上,崇尚正義”的原則,對外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對內為在校學生提供法律實踐平台。
一、項目籌辦概況
南昌大學法學院法律診所是江西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基地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全國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第155位單位會員。引入診所式法律教育,是南昌大學法學院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改進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強化法學實踐教育的重要舉措。
南昌大學法學院在籌建法律診所時不僅考慮自身需求,同時注重經驗借鑑。在鄧建中副院長帶隊領導下,多次前往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武漢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等實地考察調研,結合我省及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我院法律診所的建立、運行機制、管理制度、教學效果考核、資料歸檔等制度,為法律診所項目建設理清了思路、明確了目標,對項目建設質量起到了指導和促進的作用。並藉此契機開展深入交流,增進了南昌大學法學院與各法學名校的良好關係。交流層面並非止於教師團隊的溝通,對於學生的交流培養也同樣受到重視,在櫻花爛漫的季節,我院曾派出了六位本科生到武漢大學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法律診所課程學習。
南昌大學法學院法律診所學生的選拔,以“個人目標與人生設計”為題,由學生寫出書面申請,每學期招30人。診所教師根據學生目標,確立進入診所學習的學生名單。在挑選學生時,首先考慮的是申請學生有無參與法律實踐的意願,其次著重考察申請學生是否希望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義務的法律援助。學習結束時,學生以“學習總結”為題,對自己在診所的學習和診所自身的教學做出評估。通過評估個人目標完成的情況,學生既進行自我評價,明確自己的優勢與不足,作為以後努力的方向;又對診所自身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設性意見,進一步改革和提高診所教學的質量。
二、 項目運行模式
法律診所的工作主要分為兩塊,一塊是課程教學,另一塊是法律援助。
課程教學:法學院以加入全國法律診所教育專業委員會為契機,面向三年級法學本科生開設“診所法律教育課程”選修課。本課程採用雙導師制,一位導師是法學院教師,教授相關理論知識;一位導師是一線法律工作者,教授相關法律實務工作經驗。課堂上採用角色扮演、模擬練習、案例討論、現場反饋等多元教學方式向學生講授會見當事人、法律諮詢、糾紛解決、談判的一般理論與技巧、庭審技巧、民事案件的庭審模擬、行政案件的庭審與模擬、刑事案件的庭審與模擬、法律職業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等法律實務知識。
法律援助:目前我院已經開設了民事法律診所,兼有教學機構和公益法律服務機構雙重身份。它對內是診所式法律教育課程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又面向社會提供免費的公益法律服務。診所接辦的主要案件類型有四類:房屋租賃糾紛、婚姻家庭財產糾紛、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土地權益保護案件。學生通過在法律診所中值班的形式,接待當事人諮詢並獲得案件信息;指導教師對每天接待的案件進行篩選,挑出適合學生辦理的案件交由指定的學生負責辦理。學生要和當事人簽訂委託代理協定,如需出庭訴訟的,學生可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出庭。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為弱勢群體提供實實在在的法律幫助,自主完成案件的代理任務,對案件代理的全過程負責,學生感受到壓力也更有動力,實務經驗得到極大的豐富,能力有明顯提高。
南昌大學法學院法律診所採用設立法律援助式診所的方式建立,在探討如何將法律診所與法律援助進行有機結合的層面上具有普遍意義。法律診所為改良現有實踐教育方式提供了借鑑模式,彌補了法學本科生實踐教育的不足。
三、師資力量及合作機構
南昌大學法學院法律診所擁有雄厚的師資資源,現有專職指導教師5人,包括法學院副院長鄧建中,訴訟法博士劉冬京教授、黃婭琴和何軍兵副教授、胡東平博士。他們承擔法律診所的授課與指導任務,主講法律診所課程,進行課堂實踐性教學。此外法律診所還聘請檢法律師事務所等法學各個實踐領域的司法人員和律師為指導老師,為診所的法律諮詢及案件代理提供專業指導意見。
南昌大學法學院法律診所重視校外實習基地建設,完成“全覆蓋、全方位、全過程、全年度”的既定目標;真正實現法學理論與實踐的融會貫通的。南昌大學法學院法律診所自建立以來先後與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西省司法廳、南昌市中級人民檢察院等單位和機構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並與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北京市京悅律師事務所、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南昌分所等共建法學院實習基地。在設立和運作法律診所的過程中,南昌大學法學院法律診所還注重與我省司法實務部門聯繫,尤其加強與省司法廳法律援助工作處聯繫,以保障豐富的實踐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