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古猿

南方古猿

南方古猿(學名australopithecus)是人科動物的一個已滅絕的屬。是正在形成中的人的晚期代表。生存於距今大約五百五十萬年前至一百三十萬年前。

南方古猿化石第一次被發現是在1924年,在南非西北省的塔翁(Taung)地區,為6歲左右的幼年個體。以後又在東非、非洲南部連續發現類似化石,包括頭骨、骨盆和四肢骨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學名:南方古猿
  • 拉丁學名:australopithecus
  • :動物界
  • :脊索動物門
  • 亞門脊椎動物亞門
  • 哺乳綱
  • 亞綱:真獸亞綱
  • 靈長目
  • 亞目:簡鼻亞目
  • :人科
  • 亞科:人亞科
  • :人族
  • :南方古猿屬
  • :南方古猿
  • 分布區域:曾分布於非洲東部和南部,現已滅絕
  • 腦容量:450~530毫升之間
化石發現,類型,科學推測,

化石發現

最早的南方古猿化石發現於1924年。 當時,澳大利亞人達特前往南非在約翰內斯堡的一所大學任解剖學教授。他對化石非常感興趣,經常鼓勵他的學生在課餘時間去尋找化石。並且,他還叮囑採石場的場主,如果有化石發現一定要來告訴他。後來,採石場的場主真的給他送來了兩箱化石。達特先生在裡面找到了一個小孩的不完整的頭骨。因為這個頭骨發現於湯 恩附近的採石場,因此命名為湯恩男孩。
南方古猿
根據牙齒情況,湯恩男孩被認為大概生活在200萬年前,大概是在7歲左右死亡的。
湯恩男孩和猿有一些相似的特徵,比如腦袋很小,嘴巴向前突出。但他也有一些人的特徵,吻部較之於猿類已經不向那么突出,研磨食物的臼齒咬合面平整,齒尖不發達,犬齒小。更讓人驚喜的是,湯恩男孩的枕骨大孔的位置已經接近於頭骨底部中央。達特據此推測,湯恩男孩已經能夠直立行走。
但可惜的是,雖然達特先生認為湯恩男孩屬於人類,但是,在當時,人們不承認自己的祖先是古猿,而且,由於種族歧視,他們也不願意承認人類發源於非洲這塊貧瘠的土地。所以,在當時,湯恩男孩在人類進化上的地位並沒有獲得承認。
在湯恩男孩發現後,又有一些學者在南非開始探尋的工作。這些學者先後在南非的斯特克方坦、馬卡潘斯蓋特、克羅姆德萊、斯瓦特克朗等4個地點共發現了數百件南方古猿化石標本,共代表50多個個體。這50多個個體經研究分為兩個種,即南方古猿纖細種(非洲種)和南方古猿粗壯種。纖細種和粗壯種都能直立行走,只是,粗壯種卻比纖細種粗壯。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研究人員把注意力轉移到東非,而且事實也證明,在東非的工作是非常有價值的。經過科學家的努力,在東非發現了很多化石。其中包括1959年路易˙利基夫婦在坦尚尼亞的澳杜威峽谷發現的“鮑氏東非人”南猿化石,即“南方古猿鮑氏種”;1969年由理察˙利基夫婦在肯亞特卡納湖東岸發現的“黑頭骨”化石;理察的哥哥喬納森在東非發現的能人化石;約翰森在哈達地區發現的“露西少女”化石和“古墓地”。

類型

在非洲,發現了大量的南方古猿花化石。這些化石具有相同的特點,比如都能直立行走,但是他們之間又有一些差別。因此,研究人員把發現的這些材料分為四個種類,即阿法種、非洲種(纖細種)、粗壯種以及鮑氏種。關於這四個種如何演化,誰與誰有著祖先和子孫的關係,誰又直接發展成為我們現代人了,古人類學家們有許多不同的意見。有人認為從最早的阿法種向前演化分為兩支,一支經過非洲種發展成粗壯種,最後在大約距今150萬年前絕滅了;另一支則向著人類進化的方向發展,經過能人、直立人,直到我們現代人。但也有人持不同的觀點。

科學推測

其體質特徵是:頭骨枕大孔的位置接近顱底中央,骨盆比猿類寬。現在所知道的南方古猿包括幾個不同的種。有的身體粗壯,腦子比較大;有的身體比較矮,腦子比較小;有的有比較明顯的類人猿特徵,有的明顯屬於人的類型。但是,它們有著共同的特點,即都已能直立行走,使用天然工具,離開森林,活動於開闊地帶。南 方古猿處於從猿向人的轉變過程中,他失去了一些猿的特徵,比如尖銳的牙齒和銳利的爪子;他的生活環境又發生了改變,從樹棲的叢林生活來到了地面。在那個時 候,與其他兇猛的動物比起來,南方古猿處於弱勢,因為他沒有其他動物的力爪和尖銳的牙齒,兩足又使他跑動起來非常慢。所以,有的科學家推測南方古猿可能已 經能夠製造工具來應對複雜的環境。然而,南方古猿太小的腦容量又推翻了科學家的這個推測。所以,在那個時代,南方古猿的生存是非常艱難的。他們沒有能力去 追捕兇猛的其他動物,反而一不小心,很可能就成了其他動物的美食。
基於此,有的科學家推測,南方古猿的生活方式可能為群體生活。他們組成一個集體,共同尋找食物,共同防止其他猛禽野獸的攻擊。被發現的“古墓地”也證明了這一點。
古墓地又被稱為“第一家庭”。是約翰森率領的一致國際考察隊在哈達地區發現的。古墓地里凌亂的埋葬著許多碎骨化石,至少有13個人以上,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大人也有小孩,這是人類最早的集體合作的證據。這種場面的發生,可能是因為某種自然災害,比如土石流或山洪爆發突然來臨,而這10多個人當時正在一起集體活動,來不及躲避,一下子被沖跨的石頭淹沒,埋藏在一起了,所以約翰森把他們稱為“第一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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