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市司法局

南康市司法局成立於1980年12月,現局機關內設秘書科、宣教科、基層工作科、公證律師管理科以及法律援助中心,下設隆木、橫市、潭口、唐江、蓉江等21個基層司法所,下屬市公證處,轄管文峰、泰康2個律師事務所和橫市、唐江、潭口、東山、蓉江、泰西6個法律服務所。現有在編人員36人(其中局機關幹部職工18人、司法所幹部15人、公證處幹部3人),法律服務人員51人(其中律師10人、法律服務工作者41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康市司法局
  • 主要職責:指導全市法學教育、培訓工作
  • 局長:劉舉
  • 副局長:劉其泉、嚴章偉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領導信息,

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規定,編制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2、擬定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4、管理、監督和指導市公證處和公證業務工作;
5、指導全市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管理、監督和指導基層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司法助理員工作;
6、組織、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7、管理、監督、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8、管理、監督、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9、指導全市法學教育、培訓工作;
10、指導法學理論研究工作,指導管理法學專業社團,歸口管理市法學會工作;
11、負責全市司法考試工作;
12、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局長劉 舉: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秘書科工作;
支部書記、副局長嚴章偉:分管黨務、工青婦、計畫生育、法制宣傳、法制調研、宣傳教育、新農村建設、駐村掛點工作;
副局長、公證處主任黃亭年:分管公證、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綜合治理工作;
副局長劉其泉:分管基層、人民調解、信訪監察、安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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