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土友好合作條約,又稱《巴爾幹同盟條約》、《安卡拉條約》。南斯拉夫、希臘、土耳其三國之間關於成立巴爾幹同盟的條約。1953年2月28日在安卡拉簽訂。同年5月29日生效。主要內容為:三國就涉及共同利益的一切問題,特別是防務問題,進行協商與合作;三國外交部長定期開會,研究國際政治局勢並作出適當決定;三國武裝部隊參謀長應進行合作,向三國政府提出有關防務的共同建議;締約各方不參加針對締約任一方的同盟或採取損害其利益的行動;希臘和土耳其在本條約中承擔的義務不妨礙它們在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中承擔的義務;條約有效期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