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嶽區地方稅務局

南嶽區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9月組建運行。現有在職幹部職工38人,平均年齡36歲;現有大學本科24人,專科14人,各占全局總人數的63.16%,36.84%。是一支充滿活力、高素質的年輕隊伍。

全局負責南嶽區範圍內170戶企事業和1000戶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徵收管理。稅收收入連年攀升,從1994年的460萬元,增長到2010年的6003萬元。同時,文明建設工作也取得豐碩成果,先後獲得“全國稅務系統先進單位”、“湖南省文明單位”、全國巾幗文明崗”、“湖南省青年文明號”、“湖南省模範職工之家”、“湖南省巾幗文明示範崗”、“等多項省級以上榮譽稱號。2008年還被評為全省地稅系統“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和“廉政文化建設先進單位”,2007年至2009年連續三年被衡陽市地稅系統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行風評議2007年至2010年連續四年在南嶽區名列第一,為地稅部門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嶽區地方稅務局
  • 地址:南嶽區
  • 性質:組織機構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廉政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研究制定本地區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地方稅收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費(金)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下達本地區稅費收入計畫和稅費收入計畫完成情況的分析預測與統計核算;負責本單位財務經費管理和資產裝備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六)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組織實施稅收宣傳。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負責制定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以及文明創建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一)內設行政科(室)
1、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日常政務、文秘、綜合、稅收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網站管理等工作;擬訂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行政接待、物業管理等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
2、稅政法規科
主要職責:負責地方各稅的稅政業務管理及執行稅收政策、法律法規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稅務行政處罰和稅務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地稅部門徵收的各類費(金)的指導、管理工作。
3、征管和科技發展科(發票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和征管業務的指導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征管建制、征管質量檢查等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相關工作;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規劃和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發票管理工作。
4、收入規劃核算科
主要職責:負責稅收計畫編制、稅款繳(退)庫情況監督、收入分析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等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5、財務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稅務經費、裝備、資產以及局機關財務管理;編報審核財務預決、算;負責辦理經費撥付、政府採購、服裝發放工作。
6、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負責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黨群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7、監察審計室
主要職責:負責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經費內部審計工作。
(二)直屬機構
設直屬行政機構 2 個:辦稅服務中心和稽查局。
辦稅服務中心工作職責:負責與辦稅服務相關的稅收政策宣傳、諮詢和解答,稅務登記證件的辦理和發放,稅務發票的發售、代開和繳銷;負責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納稅申報(或扣繳申報)的受理、稅收票證開具和稅款(費、金)、滯納金、罰款的徵收入庫;負責納稅人減免稅審批(或備案)資料的受理、初審,減免稅審批(或備案)文書的發放;負責征管業務數據的審核、錄入和管理。
稽查局工作職責:負責組織轄區內稅收專項檢查工作,實施專項稽查;負責地稅違法案件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負責組織或配合公檢法等部門打擊涉嫌偷稅、逃稅、抗稅、騙稅等稅務違法案件。
(三)派出機構
稅務分局

廉政建設

一是大力開展“網路評廉”活動。建立網路評廉網站,將工作職責、涉稅事項和直接為納稅人服務的地稅工作人員的個人信息、工作職責和述職述廉報告通過網站零距離向社會各界展現,並接受納稅人的測評。形成了以 “面對面”述廉為基礎、“背靠背”打分為核心、網路化測評為平台的社會廉政監督模式,逐步探索出了一條全員述廉、全程評廉、全天候管廉的廉政建設新路子。對測評滿意度較低的科室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它促使每個地稅幹部都要時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工作中規範執法,熱情服務,在生活中嚴格要求,以實際行動樹立地稅部門的良好社會形象。
二是建立健全監督助廉網路。與檢察機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兩權”監督。人事監察科定期到區紀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部門和企業走訪,廣泛聽取各類意見和建議。從外界聘請了10名特邀監察員,開展明察暗訪活動,嚴肅查處“吃、拿、卡、要、報”等違紀違規行為。有創意地推行了“三卡”制度,即:辦稅聯繫卡、廉政監督卡和廉潔自律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推行集體公開定稅制度。個體定稅實施“陽光工程”,成立了集體定稅領導小組和案件審理委員會,嚴格執行定稅操作規程,定稅嚴格按照“四同”原則進行,即“同路段、同行業、同規模、同稅負”。嚴格執行典型調查、自行申報、核定定額、定額公示、上級核准、下達定額、公布定額的程式進行操作,確保定稅真實可靠。月定稅300元以上的納稅戶的定額由集體定稅小組研究決定。並按照政務公開工作的要求,定稅結束後,將定稅結果在辦稅服務廳、集貿市場等張榜公布。要求監察科定期對定稅工作進行監督,凡是對未按標準定稅以及工作未到位的科室,嚴肅追究科室負責人和稅收管理員責任。
四是定期開展監察走訪活動。人事監察科定期開展監察走訪活動,規定每年走訪納稅戶不得低於40戶,走訪過程中重點調查稅收管理員是否有作風懶散和不廉潔行為,服務是否到位,並及時聽取納稅戶對地稅部門和稅收管理員的工作建議,最後形成監察走訪結果,並及時上報局領導,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對存在問題的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五是大力推行崗位輪換機制。為了進一步激發隊伍活力,本著“機構更加合理、職責更加清晰、隊伍更有活力”的原則,按照“定職責、定編制、定人員”三定原則重新明確了9個科室的職能,在此基礎上,在全局範圍內推行了崗位輪換機制,中層以上幹部全部輪崗,一般幹部職工輪崗率達到了90%以上,通過崗位輪換不但為幹部職工提供了良好的成長環境和發展機會,促使其保持對工作的熱忱和發揮出更多的創造性,還能夠避免一些人員因長期在一個崗位工作而滋生腐敗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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