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山臘梅
- 產地名稱:重慶市南岸區
- 品質特點:香氣清馨,花密朵大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第2046號公告
- 批准時間:2013年12月30日
產品特點,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氣候,水文,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南山臘梅開花早、花期長、樹枝蒼勁、花香沁人、品種繁多、類型豐富、香居上乘,成為中國名花。南山臘梅具有濃香,斗雪而放。南山臘梅香氣清馨,蠟色鮮亮,花密朵大,花枝優美,花期早,瓶插期長。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南山臘梅保護範圍區屬山地深丘地貌,以南山範圍內的山地為主,少量分布有丘陵、河谷和平壩,海撥高度在180-681米之間,屬沿江河谷地帶沖積土,養分豐富,理化性好,肥效快而穩定,易耕作;屬向斜淺丘平壩灰棕紫泥土,膠體品質好,礦質養分含量豐富,保水保肥供肥力強,產量穩定而高;屬背斜低山地帶主要為礦子黃泥土,冷沙黃泥土等,土層結構良好,保水保肥較強,富鈣鉀,缺磷,養分缺乏,肥效慢。
氣候
南山臘梅保護範圍區屬典型的亞熱帶溫暖濕潤季風氣候,年平均氣溫18.6℃,夏熱冬暖,春長秋短,四季分明,光雨熱同季,日照充足,暖季光照多,光合潛力大,全年太陽總輻射量87108卡/平方米,全年日照時效達1006.2小時,無霜期達359天,年總降雨量為1173.6毫米,春、夏、秋、冬降雨量分別為全年的25.5%,41.4%,27.9%,5.5%,年平均相對濕度81%,大於10℃的活動積溫高達5979.5℃,無低溫凍寒。
水文
南山臘梅保護範圍區地處長江南岸,地表水源豐富,有眾多大小水庫。
歷史淵源
南山臘梅種植歷史悠久,可追溯到清朝時期。
《重慶市南岸區志》記載“南岸觀賞花卉種植起於十九世紀末,時有花農十餘戶。
二十世紀四十年代,附近花農以生產鮮切花等為主。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後,選育出臘梅等品種,銷往海內外。郭沫若《黃山探梅四首》中寫道“聞說寒梅已半開,南山有鳥喚春回。”(“寒梅”指臘梅);1960年《重慶行》中寫道“聞到紅梅放,黃山最可觀”。易君左《南山行》中寫道“南山勝境梅嶺最,絕似鵝頸前伸延”(“梅”指臘梅)。 一直延續到2017年種植臘梅農戶2000餘家,其中種植大戶50餘家。
生產情況
2004年,南山臘梅栽培面積達1000餘畝,產值近600萬元。
2017年,南山臘梅現有種植面積4000畝。
產品榮譽
2013年12月3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南山臘梅”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南山臘梅地域保護範圍為南岸區南山街道雙龍村、石牛村、放牛村、大坪村、聯合村,峽口鎮大石村、西流村,長生橋鎮涼風村、茶園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06°36′10″-106°39′43″,北緯29°30′21″-29°35′32″。
質量技術要求
- 安全要求
臘梅鮮切花生產嚴格按照重慶市地方標準《臘梅鮮切花生產技術規程》執行,產品質量要求嚴格按照重慶市地方標準《臘梅鮮切花》要求執行。
- 特定生產方式
用地選擇:選擇背風向陽、地勢高燥的地塊。土壤以疏鬆、深厚、排水良好的中性或微酸性砂質壤土為宜。忌粘重土壤和澇窪地。
品種選擇與育苗:選擇花朵密,花朵大,花瓣厚,蠟色鮮亮,香味濃,瓶插期長,鮮切花產量高,經濟性好的優良品種。併合理進行早、中、晚花品種搭配,特別是選擇早花或晚花臘梅優新品種。苗圃地選擇地勢較平坦、排灌方便、土層深厚,土質為中性或微酸性砂質壤土,交通方便的地塊。苗木栽種前進行深耕、耙地,翻耕深度20厘米以上,清除石塊、雜草。栽種密度採取0.5米×0.5米的株行距進行種植。 常用壓條和分株繁殖方法為主。春季出圃時間在秋季在落葉後和苗木萌芽前進行。長途運輸的苗木要用草繩裹好根部,並保持根部濕潤,並用標籤註明品種名稱、起苗時間等。 苗木起挖後,如暫不定植或外運,起出的苗應及時選擇地勢高燥、排水良好、背風的地方進行假植。假植時應培濕土,踏實。
定植:在秋季在落葉後進行和苗木萌芽前進行。可採取1.5米×2.0米的株行距進行定植。種植穴直徑要求在60厘米-70厘米,深40厘米-50厘米,穴底填放基肥(腐熟的廄肥或糞乾)3千克,基肥上覆一層土,再將帶有苗木放入後分層進行填土,稍向上提苗,踩實,澆定根水。
澆水:臘梅耐旱,但在乾早季節也要補充水分,7月份臘梅花芽分化時期應保持適宜的土壤水分,開花前和開花期間,土壤宜保持適度乾燥,減少落花。
包裝:每3支捆成一束用包裝帶紮緊,各層切花反向疊放箱中,離箱邊5厘米;小箱為10束,大箱為20束,也可用特大箱;裝箱時,中間需捆綁固定;紙箱兩側需打孔,孔口距離箱口8厘米。必須註明切花種類、品種名、級別、花枝長度、裝箱容量、生產單位、采切時間。
專用標誌使用
地域範圍內的地理標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