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南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將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以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的,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

不再保留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市全民健康政策,起草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我市衛生健康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地方標準。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和跟蹤評價,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處置。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采供血和臨床用血質量的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依法負責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準入。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和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全市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開展衛生健康領域對外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
(十)負責市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級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協調有關部門對全市愛滋病實施防控、干預和治療,控制愛滋病的發生和蔓延。
(十二)制定我市中醫藥(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下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三)代管南寧市計畫生育協會。
(十四)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市保健委員會、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市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南寧建設,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指導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南寧吳圩機場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傳染病總體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與南寧吳圩機場海關建立健全應對口岸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通報交流機制、口岸輸入性疫情通報和協作處理機制。
4.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監測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值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節能減排、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地方志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評優評先、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推薦對象和擬提拔任用幹部人選計畫生育執行情況審查審核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和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對外交流合作科)
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牽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內部績效考核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基層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三)規劃發展與信息化科
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市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發展數據監測、統計、分析工作。參與人口及健康基礎信息庫建設。牽頭擬訂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計畫及監督實施。
(四)財務科
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系統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牽頭組織衛生健康項目財政績效評價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擬訂醫療服務價格政策。
(五)法規科
組織起草衛生健康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地方標準,負責綜合性衛生健康法規研究,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普法宣傳、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配合和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牽頭負責衛生健康系統“放管服”工作。
(六)體制改革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統籌協調全市衛生健康系統重大改革,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為衛生健康改革發展提供諮詢和建議。協助相關部門制定社會辦醫政策、措施。負責制定分級診療等相關改革政策並統籌推進。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疾病預防控制科
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精神衛生、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協調相關部門聯防聯控。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處置。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八)醫政醫管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監督相關標準的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指導實施。指導醫師定期考核、急救醫療、醫療機構感染控制、臨床藥學、臨床實驗室管理、血液安全管理、醫療風險防範、醫療爭議和醫療糾紛處置等工作,組織醫院等級評審工作。負責推進社會力量辦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基本藥物制度,監督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的實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質量興市、質量強市組織實施工作。
(九)基層衛生健康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範,監督相關標準的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和鄉村醫生培訓再教育及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管理工作。牽頭負責鄉村振興涉及衛生健康領域的工作。
(十)衛生應急辦公室
擬訂全市衛生應急規劃、制度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統籌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重大災害、重大事故以及重大疫情緊急醫療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組織協調重大活動衛生應急保障。
(十一)科技教育科
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重點學科建設,指導全市醫療衛生適宜技術推廣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助理全科醫師、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市衛生學校教育。
(十二)綜合監督科
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加強隊伍和能力建設,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牽頭協調衛生健康系統營商環境建設。
(十三)中醫藥管理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及相關管理規範,參與重大中醫藥項目的規劃和組織實施。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責任,監督中醫醫療、保健等機構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的執行,指導和協調中醫醫療、科研等機構的結構布局及其運行機制改革。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民族醫藥文化,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開展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產加工技術工作,組織開展對中醫古籍的整理研究,指導民族醫藥的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總結和提高工作。組織開展全市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擬訂和組織實施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擬訂和組織實施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制定全市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醫藥的扶持政策,指導中醫藥與相關領域融合發展。指導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農村和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負責全市中醫藥統計和信息化工作。開展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婦幼健康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政策、規範,監督相關標準的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和病殘兒童醫學鑑定組織管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藥具服務管理工作。
(十五)老齡健康科
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負責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規範並組織推進和監督實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組織開展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服務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六)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
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七)宣傳科。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全市衛生健康系統行業宣傳、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輿情管控和社區教育工作。牽頭負責機關黨務、政務信息報送工作。
(十八)愛滋病防治科(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協調、組織全市開展愛滋病防治工作。組織擬訂愛滋病防治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愛滋病防治宣傳教育、綜合防控和救治工作,完善愛滋病防治體系建設,動員和指導社會組織及志願者參與防治工作,組織開展愛滋病防治督查指導、考核評估工作。承擔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九)健康建設促進科(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牽頭擬訂健康南寧建設規劃、政策和措施,承擔健康南寧建設協調推進工作,組織開展健康素養促進工作,牽頭協調衛生健康系統健康服務產業發展。擬訂全市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創國家衛生城市、健康城市建設工作計畫、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基層衛生創建工作,對各縣(區、開發區)愛國衛生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牽頭負責衛生健康系統美麗鄉村建設工作。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十)考核督查科
研究完善全市衛生健康和健康南寧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健康重大決策部署、重點工作、重大項目督查督辦及主要工作指標的跟蹤監測和效能問效。負責衛生健康系統績效考核工作。指導縣(區、開發區)、鄉(鎮、街道)開展衛生健康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二十一)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科
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市衛生健康系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和設備採購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管理衛生健康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推進及項目信息報送工作。負責審核編報、推進落實財政性資金衛生健康項目建設年度計畫,統籌推進全市重大衛生健康項目組織實施,指導相關科室做好項目建設規劃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政府集中採購和部門集中採購工作。監督指導各縣(區、開發區)落實國家、自治區、市級財政性資金採購招標工作。監督指導所屬單位自籌資金招標採購工作。
(二十二)醫院發展管理科(市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管理市屬公立醫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市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落實政府辦醫責任。協調推進市屬公立醫院最佳化資源配置、財政投入、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及考核管理。指導市屬公立醫院深化改革、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特色優勢專科建設等。承擔市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保健辦
負責市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市級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市保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組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基層黨建、思想政治建設、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牽頭負責健康扶貧、民族團結、統一戰線、綜治維穩工作。承擔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謝宗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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