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良慶區衛生健康局

南寧市良慶區衛生健康局

南寧市良慶區衛生健康局是南寧市良慶區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良慶區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南寧市良慶區歌海路9號行政辦公中心9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全民健康政策,擬訂全城區衛生健康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地方標準。統籌規劃會城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鍰。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和跟蹤評價,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處置。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依法負責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七)貫徹執行自治區、南寧市制定的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準入。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執行計畫生育政策。
(九)組織開展全城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多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配合上級開展衛生健康領域對外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
(十)擬訂本城區中醫藥(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下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納入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一)負責城區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城區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全城區愛滋病實施防控和干預,控制愛滋病的發生和蔓延。
(十三)指導良慶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承擔城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城區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城區老齡工作委員會、城區初級衛生保健委員會、城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老年人工作的方針、政策,提出城區老齡工作計畫;負責城區老齡工作,及時向城區黨委、城區人民政府反映老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解決的建議和措施;組織籌建全城區老年人協會、老年基金會,為發展老年事業制定規劃和籌措資金;負責督促檢查基層單位貫徹執行法律法規的情況,協助法務部門查處有關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事件;圍繞“五個老有”開展各項工作;綜合協調各涉老部門做好城鄉孤寡老人的生活待遇等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和南寧市關於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及健康城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城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成員單位的聯絡工作和有關工作,對鎮、街道愛國衛生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負責擬定全城區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和健康城市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責任管理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城區城鄉除“四害”工作的組織、宣傳、培訓、技術指導、考核評比和驗收等;組織實施城區農村改水改廁規劃,做好以改水改廁為重點的農村愛國衛生工作;組織開展創建衛生城市活動,負責全城區衛生檢查評比和創建衛生城區、衛生鎮、衛生村工作;開展愛國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開展社會動員、組織民眾性衛生活動。
(十七)負責全城區農村基本醫療衛生保健和農村衛生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實施有關政策法規;參與規劃指導全城區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衛生服務及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全城區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
(十八)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九)完成城區黨委、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行政辦公室(人事管理辦)
(一)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值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訪、維穩、政務公開、節能減排、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地方志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扶貧指導及城區健康扶貧工作。
(二)負責人事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科級以下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負責機關內部績效考核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基層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對應市衛生健康委行政辦公室、人事科及城區黨委辦、政府辦、檔案局、機關後勤中心等相關部門)
二、規劃信息和考核督查科
(一)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城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發展數據監測、統計、分析工作。參與人口及健康基礎信息庫建設。
(二)研究完善全城區衛生健康和健康良慶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健康重大決策部署、重點工作、重大項目督查督辦及主要工作指標的跟蹤監測和效能問效。負責衛生健康系統績效考核工作。指導鎮、街道、村(社區)開展衛生健康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對應市衛生健康委規劃發展與信息化科、考核督查科及城區績效辦、統計局等相關部門)
二、 財務科。擬訂城區衛生健康系統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勞資管理、績效工資審核管理、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牽頭組織衛生健康項目財政績效評價工作。
(對對應市衛生健康委財務科及城區財政局、審計局等相關部門)
三、 法規和綜合監督科
(一)組織起草本城區衛生健康重大工作措施通知、方案等檔案,組織落實衛生健康地方標準,負責綜合性衛生健康法規解答,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普法宣傳、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配合和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牽頭負責衛生健康系統“放管服”工作。
(二)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加強隊伍和能力建設,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牽頭協調衛生健康系統營商環境建設。
(對應市衛生健康委法規科、綜合監督科及城區司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
四、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健康股
(一)落實各級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和病殘兒童醫學鑑定組織管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藥具服務管理工作。
(二)組織落實各級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精神衛生、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協調相關部門聯防聯控。配合上級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處置。配合上級開展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配合上級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對應市衛生健康委疾病預防控制科、婦幼健康科、市二婦幼保健院及城區醫保局等相關部門)
四、基層衛生和醫政醫管股(應急辦、科教辦、中醫辦、體改辦)
(一)組織落實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城區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指導實施。負責醫師定期考核、急救醫療、醫療機構感染控制、臨床藥學、臨床實驗室管理、血液安全管理、醫療風險防範、醫療爭議和醫療糾紛處置等工作,組織醫院等級參加評審工作。負責推進社會力量辦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基本藥物制度,配合落實上級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質量提升組織實施工作。
(二)落實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範,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和鄉村醫生培訓再教育及管理工作。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管理工作。牽頭負責鄉村振興涉及衛生健康領域的工作。
(三)組織落實上級衛生應急規劃、制度規範,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制訂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區域內重大災害、重大事故以及重大疫情緊急醫療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組織協調重大活動、重要會議衛生應急醫療保障。
(四)落實上級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落實上級醫療衛生適宜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助理全科醫師、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
(五)組織實施各級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及相關管理規範,重大中醫藥項目的規劃。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責任,監督中醫醫療、保健等機構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的執行,指導和協調中醫醫療、科研等機構的結構布局及其運行機制改革。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民族醫藥文化,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開展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產加工技術工作,組織開展對中醫古籍的整理研究,指導民族醫藥的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總結和提高工作。組織實施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制定城區中藥發展規劃,落實中醫藥的扶持政策,指導中醫藥與相關領域融合發展。指導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農村和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負責城區中醫藥統計和信息化工作。
(六)負責統籌協調全城區衛生健康系統重大改革,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為衛生健康改革發展提供諮詢和建議。協助相關部門制定社會辦醫方針、政策、措施。負責制定分級診療等相關改革政策並統籌推進。
(對應市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科、基層衛生健康科、衛生應急辦公室、科技教育科、綜合監督科、中醫藥管理科、體制改革科及城區醫保局、應急辦、發改局、科技局等相關單位、部門)
五、人口家庭發展和老齡健康股
(一)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落實生育政策。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負責評優評先、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推薦對象和擬提拔任用幹部人選計畫生育執行情況審查審核工作。
(二)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負責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城區老齡事業發展。落實醫養結合的政策、規範和監督實施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組織開展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服務工作。
(對應市衛生健康委黨組辦、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老齡健康科及城區民政局、統計局、人社局、分安分局等相關單位、部門)
六、宣傳股
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全城區衛生健康系統行業宣傳、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輿情管控和村、社區教育工作。牽頭負責機關黨務、政務信息報送工作。
(對應市衛生健康委宣傳科及城區黨委辦、宣傳部、科技局等相關單位、部門)
七、愛滋病防治股
協調、組織全城區開展愛滋病防治工作。組織落實愛滋病防治政策,組織開展愛滋病防治宣傳教育、綜合防控和救治工作,完善愛滋病防治體系建設,動員和指導社會組織及志願者參與防治工作,組織開展愛滋病防治督查指導、考核評估工作。
(對應市衛生健康委愛滋病防治科及城區政法委、公安分局、相關部門)
八、健康建設促進股
落實健康良慶建設規劃、政策和措施,承擔健康良慶建設協調推進工作,組織開展健康素養促進工作,牽頭協調衛生健康系統健康服務工作。擬訂全城區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創國家衛生城市、健康城市建設工作計畫、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城區基層衛生創建工作,對各鎮、街道愛國衛生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牽頭負責衛生健康系統美麗鄉村建設工作。
(對應市衛生健康委健康建設促進科及城區創衛辦、鄉村美麗辦、大行動辦等相關部門)
九、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股。負責統籌協調全城區衛生健康系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管理衛生健康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推進及項目信息報送工作。負責推進落實財政性資金衛生健康項目建設年度計畫,統籌推進全城區衛生健康項目組織實施,配合指導相關股室做好項目建設規劃工作。
(對應市衛生健康委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科及城區發改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
十、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基層黨建、思想政治建設、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牽頭負責民族團結、統一戰線、綜治維穩工作。指導民辦醫療行業黨建開展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科級以上人事管理。承擔城區衛生健康局黨組、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對應市衛生健康委機關黨組織辦公室及城區黨委辦、機關直屬工委、組織部、黨校等相部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