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第四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三次會議

南寧市第四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三次會議於1953年2月27日至28日召開,聽取和討論中共南寧市委宣傳部部長袁家柯關於大力開展宣傳貫徹《婚姻法》的民眾運動的報告,集體通過《關於大力開展宣傳貫徹婚姻法的民眾運動的決議》。

南寧市第四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三次會議,1953年2月27日至28日在市政府禮堂舉行,會期2天。代表211人,列席代表56人。
會議議程:聽取和討論中共南寧市委宣傳部部長袁家柯關於大力開展宣傳貫徹《婚姻法》的民眾運動的報告。
袁家柯在報告中,就開展一個大規模的宣傳貫徹《婚姻法》民眾運動的性質、目的、要求、方針、政策、步驟做法作了闡述與部署。他指出舊社會遺留下來的封建包辦、買賣婚姻制度,對婦女歧視、虐待和摧殘十分嚴重,影響廣大婦女民眾的積極性,必須通過深入宣傳貫徹《婚姻法》運動,樹立新的家庭關係、新的社會生活和新的社會道德,支持人民民眾爭取婚姻自由的正義鬥爭。在大會上發言的10名各界代表,一致擁護大力開展宣傳貫徹《婚姻法》運動。會議由副市長雷榮珂致開幕詞,市長劉錫三致閉幕詞。會議通過《關於大力開展宣傳貫徹婚姻法的民眾運動的決議》。會議收到提案8件、意見7件,經審查後送市人民政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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