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1、負責指導全區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和軍警民共建活動。2、調查、研究、掌握全區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動態。3、負責轄區創建文明城區、文明單位活動和各級文明單位的日常管理工作。4、負責組織開展民眾性精神文明建設的理論研討活動。5、負責對文明單位、軍警民共建先進單位進行考核、評比和總結推廣經驗。6、完成城區區委、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江南區委宣傳部
- 地點:南寧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理論學習、理論宣傳、理論研究工作,加強理論隊伍建設。
(二)負責引導全區的社會輿論工作,密切與新聞單位聯繫,組織、指導、協調社會宣傳活動。
(三)負責從巨觀上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和協助市有關部門對社會文化市場的管理,組織、指導、協調開展“掃黃打非”工作。
(四)負責規劃、部署全區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和民眾性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五)配合區委各部門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指導黨校開展工作。
(六)負責管理、組織、協調、指導全區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七)負責指導、協調宣傳文化系統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負責對文化藝術工作進行巨觀指導和協調。
(八)負責對全區國防教育;進行規劃部署、指導、協調國防教育。
(九)負責全區政工初級專業職務的評定工作及其中級、高級專業職務的推薦呈報工作。
(十)做好信息、資料編送工作。
(十一)領導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