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信息網路安全協會

南寧市信息網路安全協會

南寧市信息網路安全協會是在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管,由南寧市公安局網路安全保衛支隊監督和指導下,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協會由南寧市信息網路安全領域的管理機關,科研和教育部門,宣傳媒體,從事信息網路安全技術服務以及產品研究開發、生產製造的企事業單位,南寧市行政區域內的信息網路重點保護單位和使用單位,以及從事信息網路及安全工作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信息網路安全愛好者參加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信息網路安全協會
  • 外文名:NanNing Association of Network Information Security (NNANIS)
  • 類別:非營利性組織團隊
  • 地點:南寧市
協會概況,協會章程,服務範圍,

協會概況

南寧市信息網路安全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文譯名為NanNing Association of Network Information Security (NNANIS)。
南寧市信息網路安全協會是在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管,由南寧市公安局網路安全保衛支隊監督和指導下,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協會由南寧市信息網路安全領域的管理機關,科研和教育部門,宣傳媒體,從事信息網路安全技術服務以及產品研究開發、生產製造的企事業單位,南寧市行政區域內的信息網路重點保護單位和使用單位,以及從事信息網路及安全工作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信息網路安全愛好者參加組成。
協會本著遵守憲法,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發揮計算機安全管理部門與計算機用戶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協助管理機關規範和加強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工作的管理,維護我市信息網路的安全,促進計算機網路安全技術的發展,提高網路用戶的安全意識,保障信息的社會化和產業化健康發展。
協會擔負著構建南寧市信息安全聯動機制、信息安全領域的產品測評、安全信息發布、等級保護制度具體實施和相關安全人員培訓、協助政府進行行業管理等工作,是一個在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之間起著橋樑和紐帶作用的權威組織。
協會十分注重自身的發展,成立會員部、技術服務部、網咖事業部等以及培訓中心、信息安全測評中心、信息安全聯合實驗室等下屬機構,正在構思籌建南寧市信息安全社會聯動應急回響體系,爭取為政府、為行業、為社會提供更便捷、更有效的服務。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的名稱為:南寧市信息網路安全協會,英文譯名為: Information Network Security Association of NanNing(NNINSA)。
第二條本協會是由南寧市信息網路安全領域管理機關、科研和教育部門、宣傳媒體,從事信息網路安全技術服務以及產品研究開發、生產製造的企業事業單位,南寧市行政區劃內的信息網路重點保護單位和使用單位,以及從事信息網路及安全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自願參加的非營利性地方社會團體,具備法人資格。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是:嚴格遵守憲法,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發揮信息網路安全管理部門與用戶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協助管理機關規範和加強信息網路安全保護工作,維護我市信息網路的安全,促進信息網路安全技術的發展,提高網路用戶的安全意識,保障信息網路的社會化和產業化的健康發展。
第四條本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南寧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協會辦公地址在南寧市青秀區竹塘路13號辦公樓5樓。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協助政府信息網路安全管理部門宣傳貫徹、監督落實國家及職能部門有關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網路用戶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保護水平;
(二)協助業務主管部門加強計算機及其網路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監控,檢測信息網路安全漏洞,評估網路安全等級;
(三)為法務部門對計算機犯罪證據的認證、鑑別提供技術支持;
(四)承擔業務主管部門所委託的對網路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培訓以及安全技術服務;
(五)開展網路安全技術公眾服務,防範信息網路安全事故的發生;協助業務主管單位對本市行政區劃範圍內的信息網路安全重大突發事件實行應急處置,建立社會聯動機制,維護本市信息網路正常運行;
(六)提供信息網路安全論證、評審和諮詢服務,開展行業調研和市場預測,為政府管理部門提供決策諮詢;
(七)加強網路用戶之間以及IT企業與政府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之間的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研討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課題,推廣行之有效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經驗;開展信息網路安全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推廣套用;
(八)協助管理機關評審、鑑定信息網路安全技術成果,推介網路安全產品,監理網路安全工程;
(九)組織信息網路安全講座和學術論壇,推廣普及網路安全知識,活躍學術交流,編輯出版信息網路安全刊物、理論專著;
(十)建立和加強同國內外信息網路安全組織的聯繫,促進國內、國際間的交流,繁榮信息網路安全的學術研究。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本協會會員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協會根據實際情況聘請國內外在業界有一定影響力、有較高管理水平或學術造詣的專家、學者,擔任協會的顧問。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符合會員條件,擁護本協會的章程,積極參加協會活動,有志在信息網路安全領域從事有益的工作,自願申請,經協會審核批准,可成為會員。
(一)個人會員
從事與信息網路安全相關業務,或熱心信息網路安全技術,有加入本會意願,承認本會章程,可以申請成為本協會個人會員。
(二)單位會員
與本協會業務有關,並具有一定數量科技人員的科研、教學、生產、套用、傳媒等企業事業單位,均可申請作為團體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單位會員由單位申請,並委託一名代表;個人會員由本人申請或兩個以上會員推薦;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牌)。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個人會員: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優先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優惠取得本協會掌握的最新信息資料;
(三)獲得本協會開展的所有服務項目的優先服務權;
(四)可承擔本協會在信息網路安全方面的課題研究和技術項目的開發;
(五)可免費獲得本協會提供的重大安全預警及解決方法的通報;
(六)優惠享有本協會組織的安全應急回響、數據災難恢復服務;
(七)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八)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二、單位會員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優先獲得與公安機關或協會有關會員單位之間的聯繫溝通,處置會員單位發生的信息網路安全事件或案件;
(三)可免費獲得本協會提供的重大安全預警及解決方法的通報;
(四)優惠享有本協會組織的安全應急回響、數據災難恢復及安全業務外包等服務;
(五)獲得協會會員單位冠名權,並可與協會聯合在合法範圍內合作開展有關產品技術推介交流、企業形象宣傳推廣、專業人才培養評價等活動;
(六)免費或優惠提供網路安全系統巡視檢查,並提供安全網路檢測評估報告;
(七)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優先取得協會收集的有關信息和資料;
(八)優先獲得本協會提供的信息網路安全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技術、市場方面的服務;
(九)請求協會組織認證和檢測信息網路安全產品或本單位的系統安全方案;
(十)請求協會組織評審、論證和鑑定學術論文、技術方案;
(十一)優先在本協會主辦的刊物上刊登論文、著述或產品廣告,經協會評審通過的優秀論文可推薦到國家級刊物上刊登;
(十二)可享受在協會網站專業欄目上的免費宣傳;
(十三)獲得由協會協辦、主辦的各種展覽會、學術或產品技術推介交流活動的優先參與權;
(十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十五)對協會工作或信息網路安全事業發展做出貢獻者,有權享受本協會的獎勵;
(十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三、理事會成員
(一)本協會單位會員,經選舉並被批准擔任協會理事會職務的單位,享受單位會員所享有的一切權利;
(二)獲得所擔任協會職務的冠名權,並可與協會聯合在合法範圍內開展有關公益或商業活動;
(三)副會長、常務理事作為協會核心成員將參與制定協會工作計畫,定期或不定期參與協會工作的研究,並可以根據其優勢特點安排承擔由協會承接或自行開展的信息網路安全相關業務、項目;
副會長單位設特別代表一人,可以受所在單位的副會長委託出席協會常務理事會議,代表本單位履行副會長職責。(特別代表的任期和該副會長相同)
(四)理事單位將根據其單位實力及對協會工作的參與程度安排承擔部分由協會承接或自行開展的信息網路安全相關業務、項目。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二)帶頭遵守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積極參加協會的活動,撰寫學術論文,交流科技情報資料;
(五)按規定繳納會費;
(六)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積極支持協會各項工作。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牌)。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本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職權範圍內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對理事會負責。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本章程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根據協會工作需要,可由常務理事會推舉市內外各界關心支持全我市信息網路安全事業的著名人士和對信息網路安全事業確有實際貢獻的人員擔任本協會名譽會長或顧問,指導本協會工作。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需有2/3以上的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職時最高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會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會長(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並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監督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契約和重要檔案。
(四)召集、主持會長辦公會議;
(五)提出其他重要事項的決策意見。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協會日常工作,組織起草協會工作計畫、工作報告及重要檔案,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一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五條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八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財產處理
第四十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一條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二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
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廣泛徵求會員單位的意見,經理事會集體討論決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具體項目。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於 年 月 日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服務範圍


南寧市信息網路安全協會主要服務於南寧市內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服務項目主要包括:
應急服務
在會員單位的計算機遭遇計算機病毒感染、黑客入侵、垃圾郵件及有害數據侵襲等安全事件時,給以迅速的應急回響,提供災難恢復及其善後處置技術服務。
安全檢測
在南寧市網際網路信息安全中心的授權和指導下,應客戶要求,提供網路安全檢測服務。其中包括系統平台、數據信息、數據通信、業務套用、網路運行等安全性檢測和風險評估等內容。
安全集成
根據用戶需求,構建整體安全防禦體系。提供和實施安全集成方案、企業網站安全解決方案、網路防毒解決方案、網路防火牆集成方案、網路入侵檢測方案、CA安全認證系統、VPN安全集成方案、數據存儲與備份方案、網路整體安全解決方案。
安全保障和加固
網路安全預警、數據安全修復和操作平台、套用系統、網路設備的安全加固。
安全顧問
提供安全諮詢、安全專項技術培訓、安全信息服務。
行業交流
邀請行業內資深人士以及相關專家學者進行信息網路安全的研討、培訓和交流。
展覽信息網路安全產品
組織信息網路安全產品的展覽。
鑑定安全技術成果
在國家相關機構的指導下,對安全技術成果進行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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