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評選境外南寧市榮譽市民的通知

《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評選境外南寧市榮譽市民的通知》是為了表彰和鼓勵對南寧市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的境外人士南寧而發布的通知。由南寧市人民政府於2009年5月8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評選境外南寧市榮譽市民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09-05-08
  • 發布單位:南寧市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南府辦〔2009〕123號
  • 生效日期:2009-05-08
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評選境外南寧市榮譽市民的通知 (南府辦〔2009〕12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市級各雙管單位,市直各事業、企業單位:
我市在對外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進程中,得到了境外熱心人士的關心和大力支持,他們為我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為表彰和鼓勵這些對我市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的境外人士,發揮他們的示範帶頭作用,帶動其所在國家或地區各界人士為我市發展多作貢獻,吸納更多境外資金、技術和人才參與我市建設,進一步推動我市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快我市北部灣經濟區核心城市和區域性國際城市建設步伐,在全區率先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我市決定開展境外南寧市榮譽市民評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南寧市榮譽市民評選的對象
外籍人士、海外僑胞和港澳台同胞。
二、南寧市榮譽市民評選的條件
凡承認一個中國的原則,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熱心支持南寧市經濟社會發展,本人自願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評選為“南寧市榮譽市民”。
(一)為推進其所在國家或者地區與本市友好關係的發展發揮重要作用的;
(二)對推進本市對外交往、建立友好城市關係、開展交流與合作貢獻突出的;
(三)積極為本市引進資金、人才、先進技術和設備,促進本市經濟建設和高新技術發展貢獻突出的;
(四)為本市開拓國內外市場、促進經貿合作貢獻突出的;
(五)對發展本市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事業貢獻突出的;
(六)為本市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提供戰略諮詢,傳遞重要信息,提出有重要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的建議,被採納後產生重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
(七)資助本市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和慈善事業貢獻突出的;
(八)其他方面貢獻突出的。
三、南寧市榮譽市民的申報時間及審批程式
(一)6月1日至30日,經廣泛發動宣傳後,由各開發區和單位推薦,並填寫授予“南寧市榮譽市民”稱號報批表報至市外事辦公室。
(二)7月1日至10日,由市外辦匯總並出具初審意見。
(三)7月11日至20日,由市外辦報市政府,經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後報市委批准。
(四)由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於8月初審議決定。
(五)8月中旬由市外事辦公室向被評為“南寧市榮譽市民”的人士發出通知,並邀請其參加我市在今年“兩會一節”期間舉行的“南寧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儀式。
(六)10月份, 在南寧國際民歌節期間,由市人民政府舉行“南寧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儀式,並為“南寧市榮譽市民”頒發證書。
望各開發區、各單位抓緊時間,踴躍推薦,積極協助做好南寧市榮譽市民評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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