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市糧食局

南宮市糧食局根據中共南宮市委、南宮市人民市政府《關於南宮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南宮發【2010】5號)檔案,南宮市糧食局為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機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正科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宮市糧食局
  •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 機構職責:組織國家糧食流通政策的落實
  • 指導:全市糧食流通領域的業務進行指導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地理位置,

機構職責

1、組織計畫職責。組織國家糧食流通政策的落實,制定各項必要的業務計畫和措施。
2、指導督促職責。對全市糧食流通領域的業務進行指導,並依法進行督促檢查。
3、協調協助職責。協助協調有關部門按政策和規定解決好諸如糧食風險基金、財務掛帳、撥付補貼、糧食收購資金、質量監督、培育和完善糧食市場體系和維護糧食流通秩序等工作。
4、服務職責。搞好全市糧食系統的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向糧食企業提供各項信息,為企業決策提供參考。

部門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南宮市糧食局設5個股(室)。
1、辦公室:
管理機關事務、協調各股室工作;負責機關文秘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及黨建工作;負責系統工會、計畫生育工作。
2、人事股:
負責全市糧食系統的勞動、人事工作;負責糧食系統的職稱評定、職工教育、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全市糧食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糧食系統社會養老基金失業金的征繳工作;負責系統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穩定、紀檢監察工作。
3、財務股(含國有資產管理中心):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糧食財務會計制度;負責對糧食企業財務指導監督和財務審計;負責系統的會計核算、財務分析和財務報表的匯總上報;負責糧食購銷企業國有資產的運營管理;對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行使出資人職能;按投入有限公司的資本額享受所有者的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力;國有資產保障、增值。
4、行業管理股(含糧食監督檢查股):
負責全市糧油儲備保管工作;加強糧情監測、糧食質量監督工作;負責糧食系統統計工作;負責軍隊的糧油供應和救災糧供應工作;負責落實糧油購銷政策和價格政策;負責糧食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糧食倉儲設施建設規劃、維修和改造;負責糧食收購資格審批;負責對全市糧油加工、批發、零售等環節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對社會糧食流通進行行政執法,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受理行政複議。
5、行業發展股:
編制糧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糧食系統糧油、飼料、食品等工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發展多種經營;指導糧食系統企業改革,編制實施糧食企業經濟振興規劃;負責糧食企業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新工藝、先進經驗的推廣;負責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工作。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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