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乾道重寶為南宋孝宗乾道年間(1165年至1173年)所鑄。自宋高宗趙構禪位於孝宗後,被尊為太上皇。孝宗原是太祖一系後裔,即位後鑒於朝野上下一片抗金呼聲,而他本人亦想有一番作為,以雪靖康之恥。遂啟用主戰派人士,並追復岳飛功名以鼓舞士氣,然南宋國力衰弱,畢竟不是金國對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宋乾道重寶
- 時間:1165年至1173年
- 內容:追復岳飛功名以鼓舞士氣
- 目的:以雪靖康之恥
“符離之戰”失敗後,孝宗迫於內外壓力,於隆興二年(1164年)冬,與金簽訂了倍受屈辱的“隆興和議”,將已收復的州郡又重新割讓出去,只是不再對金國稱臣而是改稱侄皇帝,將每年繳納的歲貢改為歲幣,並各減銀絹五萬之數。
改元乾道後,由於財政困難,鑄錢已無利可圖。是時因銅源匱乏,銅錢的鑄量有限,且民間多毀錢夾以沙泥重鑄,稱“沙尾錢”。為此,詔嚴禁之,以新鑄錢司歸發運司,同時詔令兩淮、京西悉用鐵錢,由司農丞許子中措置錢監,在舒州、蘄州、黃州等產鐵之地開鑄大小鐵錢,以供流通。
乾道年間所鑄行的“元寶”折二銅錢,其錢文真、篆成對,惟製作不甚精整;譜錄中又有“通寶”折五型大錢存拓,僅見真書一種,當為試樣,未正式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