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歷史,地理位置,地質地形,島上狀況,生態資源,
歷史
1956年3月,菲律賓馬尼拉航海學校校長托馬斯·克洛瑪(TomasCloma)組織40人的"探險隊",其中包括該校8名學生,乘坐馬尼拉航海學校的四號練習輪,從馬尼拉前往南沙群島進行所謂的"探測"。
他們先後登上了南沙群島中的北子礁、南子礁、中業礁、南鑰島、西月島、太平島、敦謙沙洲、鴻庥島、南威島這9個島嶼,並自認為"發現"並"占領"了這些島嶼,在島上留下木牌,上寫"該島為菲律賓馬尼拉克洛瑪等人所有,是自由之地的組成部分"。
兩個月過後,克洛瑪發表所謂的《告世界宣言》聲稱,"發現與占領"南沙群島的33個島、礁、灘、洲,面積達約64976平方海里,他把這些地方命名為"自由地",宣稱這些地方為"菲律賓領土"。對於克洛瑪這種非法侵占中國領土的做法,菲律賓政府不僅不加以制止,反而採取縱容、支持的態度。
緊接著,時任菲律賓副總統兼外長加西亞宣稱:"這些島嶼接近菲律賓,既無所屬又無居民,因而菲律賓繼發現之後,有權予以占領,而且日後其他國家也會承認菲律賓因占領獲得主權。"
無論是菲律賓政府還是所謂的"探險者",都一再聲稱這些"探險行為"是純粹的個人行為,而非政府主持或由政府授意的行為。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克洛瑪南沙"探險"前,加西亞等菲律賓政府重量級人物為他舉行了"歡送宴"。這些活動根本不是什麼純民間行為。
從上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菲律賓"民間探險"與"政府介入"相互推動、促進,表現出進展有序、逐步深入的態勢。菲律賓個人或民間機構對中國南沙群島海域所進行的"民間探險"活動頻繁,為隨後菲律賓政府的介入打下了"行為和法理基礎"。這一時期的"民間探險"行為,實際上成為菲律賓政府正式介入中國南沙群島主權爭端的探路石。
1957年2月16日,加西亞在記者招待會上再次聲稱,所謂南沙群島於二次大戰時為日本所占,日本根據舊金山和約放棄,並將之交給盟國,菲律賓認為盟國有權加以處置。菲律賓是盟國之一。
加西亞在致克洛瑪的信中也提道,南沙群島既是新浮出水面的,未包括在地圖中,且未經占據,也無人居住,菲律賓人當然有權作經濟開拓與墾拓。根據國際法,在任何國家未建立專有主權時,其他任何國家的國民都有這一權利。
菲律賓這些言行根本就是顛倒是非,南沙群島一直以來就受中國政府管轄,根本不是沒有占領、無人居住的島嶼。菲律賓的行為遭到了中國台灣的強烈抗議,1957年2月23日,針對中國台灣地區的抗議,加西亞仍然堅持,南沙各島是未經占領的、沒人居住的島嶼,外人可自動前往作經濟開發和居住。
正是在這樣的支持和鼓勵之下,1957年5月13日,克洛瑪再次率領一群菲律賓人侵入南沙群島海域,企圖移居南沙群島之南子礁,實現事實上的占有。
1956年5月19日,菲律賓外交部長宣稱,南海諸島靠近菲律賓,都屬菲律賓所有。22日,台灣當局發表聲明,指出南沙群島“無論就歷史、地理、法理及事實上,均系不容爭議者”,“外長”葉公超又兩次約菲駐台“大使”,重申南海諸島屬於中國固有領土,中國主權不容侵犯。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發表聲明:“中國對於南沙群島的合法主權,決不容任何國家、任何藉口和採取任何方式侵犯。”1956年,南越海軍又登上南沙的海威島,並在此升旗,襲擊我漁船,搶劫我漁民,毀壞原有建築和石碑。對此,台灣當局一面向南越政府抗議,一面在太平島布置防禦工事,命令海軍陸戰隊向南沙增援。經過台海兩岸聯合的政治、外交、軍事鬥爭,南越軍隊被迫撤出占領的島嶼。1963年和1966年,台灣當局先後派軍艦巡視南沙群島,在南子礁、北京礁、中興島等地建石碑,修築輕便鐵路,擴建碼頭,使太平島成為維護南沙群島領土主權最堅強的橋頭堡。
1973年南越政府相繼侵占南沙10多個島嶼,1974年1月,又出動海空軍入侵中國的甘泉島,1月15日,越軍又侵占西沙群島並於1974年2月出動大批艦艇在南子島及附近島嶼登入,在島上設立所謂“主權碑”,南越軍隊在南沙群島和西沙群島的不斷入侵行為,無例外地遭到海峽兩岸的一致聲討。台灣當局發表聲明,宣稱“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為中國固有之領土,其主權不容置疑。”2月,出席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會議的中國代表團在發言中重申:“南海的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向來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決不容許西貢當局以任何藉口侵犯中國領土主權”。同時,中國人民解放軍奉命出動六艘軍艦,執行巡邏任務,當行至深航島時,南越四軍艦突然向我開炮,中國軍隊奮勇還擊,並乘勝收復甘泉、金銀、珊瑚嶼。
地理位置
地質地形
島形呈橢圓形。最高點海拔3.9米,為南沙群島中海拔最高的島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