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縣統計局

南城縣統計局

南城縣統計局是南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南城縣統計局貫徹落實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城縣統計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主要領導,人員編制,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統計局的統計體制改革方案。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地方統計標準,指導全縣統計工作。組織宣傳、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統計調查體系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根據國家有關部門下發的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擬訂本縣的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文化、網際網路、人口、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鄉(鎮)、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協助各鄉(鎮)黨委管理統計系統幹部,指導全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參與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參與制定全縣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協助做好全縣各類人才的統計工作。
(十)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存系統,組織制定各鄉(鎮)、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地方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管理局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安全、保密、信訪、檔案、政務信息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縣統計局檔案的初審工作;負責各類檔案、統計資料等備案存檔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公務員法律法規,制定人事管理工作規章制度;管理局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組織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系統幹部教育工作。制定有關財務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負責管理縣局的中央級統計事業費預算、決算和報表的審核、匯總、上報;負責管理各項普查、大型調查及其他專項統計調查經費的預、決算及使用分配;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後勤管理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對全縣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定期發布年度統計公報;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的諮詢建議;為黨政領導提供所需的統計資料,為社會各界提供統計諮詢服務。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能源、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勞動工資、科技、行政事業單位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農業和農村、環境、科技、交通運輸郵電業、網際網路、高新技術產業、文化產業和非公人才統計調查;組織實施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經濟普查、人口抽樣調查、投入產出調查等普查調查工作;完成月度統計信息快報;做好重要統計數據的質量評估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社會發展、科技進步統計數據;協調和管理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出版、檔案、環保、民政、司法等部門的統計資料;對所屬專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
(三)法規檢查股。貫徹落實國家統計標準和地方統計標準,承擔統計改革與統計法治相關任務;擬定重要的統計工作檔案;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承辦統計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工作;組織、承辦有關統計行政聽證事項;負責全縣統計檢查員的培訓及管理工作;擬定統計制度方法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和指導規範全縣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主要領導

局長:蔣閔倩

人員編制

縣統計局行政編制7名(另:暫保留歷史遺留後勤事業編制1名,待現有人員自然減員後,予以核銷,出一減一)。其中,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3名。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12日,被南城縣委政法委評為“2019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
2020年6月,入選撫州市文明辦評選的“撫州市第十屆文明單位”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