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縣氣象局

南城縣氣象局於1952年7月1日在南城縣天一山路正式掛牌成立,1954年7月搬遷至金斗窠,1958年7月搬至現站址,南城縣交通路23號,1989年10月1日由國家基本氣候站,改為國家氣候基準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城縣氣象局
  • 成立時間:1952年7月1日
  • 二級機構:雷電防護管理局
  • 職工:14人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機構簡介

內設二級機構一個:雷電防護管理局,四個股級機構:辦公室、氣象台、科技服務中心(蘭天公司)、防雷檢測分所。現有職工14人,本科學歷3人,大專學歷3人,中專(含高中)以下8人;工程師9人,助理工程師2人,技術員1人。
南城縣氣象局

主要職責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規劃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設;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市)人民政府對縣(市)氣象機構實施的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南城縣氣象局下設機構為:
辦公室:負責行政後勤、檔案收發等
氣象台:負責氣象基本業務:測報、預報及服務
雷電防護局:負責全縣防雷安全管理、防雷設施檢測、工程驗收
科技服務中心(蘭天氣象科技服務公司):負責電視預報廣告業務、慶典系列服務、氣象科技服務、防雷設計安裝
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負責本縣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管理、指導,並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工作
農村經濟信息中心:負責本地農經信息采編、上網,農經網南城站的維護
減災委員會:研究制定本縣減災工作方針、政策和規劃,組織開展重大減災活動,指導協調各地和有關部門開展減災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12日,被南城縣委政法委評為“2019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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