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縣建設局

南城縣建設局是南城縣政府主管全縣建設工作職能部門,現設局領導職數7名(局長1名、黨委書記1名、副局長2名、紀委書記1名、人武部長1名、工會主席1名)。機關內設4個股室:分別為辦公室、規劃股、建築管理股、村建股;局下屬單位4個:分別是設計院、綜合管理站、監理公司、建築公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城縣建設局
  • 外文名:jiansheju
  • 類型:政府機構
  • 位置:北京
經濟建設,內設機構,

經濟建設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符合縣情的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政策、規章實施辦法,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二)指導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工作;研究擬定加快全縣城鎮化進程的發展戰略;指導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的編制與實施;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的擬甩埋整院定調整、編制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申報工作;承擔對汗疊婚歷史文化名城(村、鎮)相關的規劃、審查、照永主報批和保護監囑茅督工作;指導全縣城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三)綜合管理全縣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監督。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法規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縣外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負責核發全縣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四)指導企業開拓縣外建築市場、經濟技術合作,開展對外工程承包、開展房地產市場,勞務合作和城鎮建設的綜合開發,指導全縣建設行業經濟技術合作工作;制定符合縣情的地方性建設政策、制度;組織編制本縣建設事業發展戰備,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城鎮建設規劃並指導其實施。(五)指導全縣城市建設工作;指導全縣城鎮燃氣、雕塑工作;負責全縣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工作。(六)指導規範全縣村鎮建設,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的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農村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七)制定全縣建築行業科技發展規劃、人才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新技術、新產品的承舉灑引進,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建築節能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負責建築技術培訓及管理工作。(八)抓好縣委、縣政府確定的城市重點建設項目的調度、協調、督查和推進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服務全縣城市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建設。(九)負責全縣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管理;規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指導建築智慧型化工作;監督管理城鎮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範實施抗震設計和施工;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一切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的管理。負責建築工程檔案的歸檔及管理工作。(十)管理全縣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建設企業開拓省內外建築市她擔朽歸場。(十一)負責全縣城鎮建設綜合開發行業管理;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城鎮建設綜合開發經營工作。(十二)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和城市規劃區內大比例尺地形測繪工作和地形圖一圖多用的測繪及協調工作,審查城市勘測報告、成果、成圖,監督檢查勘測成果資料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城市規劃檔案管理。(十三)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紀翻戲霸律檢查工作及工、青、婦、老幹部工作;負責組織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與之合署辦公);
(二)建築業管理股;
(三)規劃建設管理股;
(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辦公室;
(五)村鎮建設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與之合署辦公);
(二)建築業管理股;
(三)規劃建設管理股;
(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辦公室;
(五)村鎮建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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