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項目申報與實施管理辦法(試行)

為規範有關國際組織、社會組織等申請使用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實施援助項目,保證項目質量,提高援助效果,我部起草了《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項目申報與實施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入中國法制信息網,進入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徵集系統”提出意見。
2.登入商務部網站進入“徵求意見”點擊“《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項目申報與實施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提出意見。
3.電子郵件
4.通信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商務部條法司,郵編:100731。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6年10月9日。
商務部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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