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文廣局

(一)貫徹執行文化藝術、廣播影視、體育、文物保護、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掃黃打非”等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體育、文物保護、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地方性政策並組織實施和進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充市文廣局
  • 外文名:Nanchong Cultural Broadcasting Press and Publication Bureau
  • 地點:南充市
  • 國家:中國
  • 類別:組織機構
主要職責,上級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文化藝術、廣播影視、體育、文物保護、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掃黃打非”等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體育、文物保護、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地方性政策並組織實施和進行監督檢查。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體育、文物保護、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發展規劃,擬定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推進文化藝術、廣播影視、體育、新聞出版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市文化藝術產業、廣播影視產業、體育產業、新聞出版產業的發展工作,指導、監督文化、廣播影視、體育、新聞出版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廣播影視宣傳和創作工作,指導藝術作品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的發展,推動各門類藝術持續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體育活動。
(四)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廣播影視播放、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對全市廣播影視節目傳輸、監測、安全播出和廣播影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及業務進行監管,指導對從事廣播影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體育宣傳和廣播影視創作題材規劃;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廣播電視媒體的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負責全市文化、廣播影視、體育、新聞出版的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
(六)擬定文化廣播影視體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文化廣播影視體育科技的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文化行業藝術職業教育和全市廣播影視科技工作。
(七)指導全市社會文化、社會體育、文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圖書館文獻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推進圖書館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和圖書資源共享工程建設。
(八)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有關工作,負責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
(九)擬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規章制度,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宣傳等工作;監督和管理文物市場和文物外銷工作。
(十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十二)統籌規劃全市民眾體育和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動青少年體育工作;規範體育服務管理;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負責體育彩票銷售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三)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和運動隊伍建設,組織和統籌參加省級以上綜合運動會;負責組織協調市級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新聞機構記者證的初審和管理,負責駐市報刊社、通訊社的分支機構和分支機構記者的監管,組織查處新聞違規、違法活動。
(十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出版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和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規劃,指導有關黨和國家及全省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的出版、印製和發行工作,負責對出版物內容、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印刷業的監管。
(十六)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
(十七)擬定並組織實施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
(十八)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負責處理涉外著作權關係和有關著作權國際條約應對事務。
(十九)指導、監督本行業和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一)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上級機構

南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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