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中華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本局全面工作。對政工人事、財務工作負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充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
- 外文名:Nanchong poverty and Immigration Bureau
- 黨組書記:冉中華
- 隸屬:南充市
領導班子,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梅曉琴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扶貧規劃項目科、項目管理服務中心;負責貧困勞動力轉移培訓和扶貧幹部培訓;負責市人大、市政協和市級相關部門與分工有關的其他工作;負責聯繫扶貧協會、扶貧基金會。
徐 海 黨組成員、副局長(援藏)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社會扶貧與國際合作科、海外勞務培訓基地;負責市人大、市政協和市級相關部門與分工有關的其他工作。徐海援藏期間由調研員程金玉負責分管其工作。
閔 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移民規劃安置科、移民後期扶持科;負責移民培訓及移民幹部培訓工作;市人大、市政協和市級相關部門與分工有關的其他工作;負責移民信訪及維穩工作;負責聯繫市老促會。
鄧建明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辦公室、工會、機關支部;負責機關黨建、紀律檢查、行政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老幹部和婦兒工作;負責“掛包幫”和社區結對幫扶工作;對口聯繫市級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空缺)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扶貧移民規劃設計、評審評估、綜合監理、竣工驗收等技術把關工作;負責市人大、市政協和市級相關部門與分工有關的其他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扶貧開發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後期扶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具體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產業扶貧、科技扶貧、革命老區建設、特殊類區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和指導社會扶貧工作,負責聯絡中、省機關單位在市定點扶貧工作、省外對口幫扶工作,組織扶貧開發對外交流與合作及外資外援扶貧項目的引進與實施。
(三)承擔扶貧、移民資金管理責任。擬訂全市扶貧開發、移民工作的資金和物資的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扶貧開發、移民的資金和物資分配方案並實施監督檢查。
(四)負責扶貧開發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組織貧困、移民民眾生產技能和勞動力轉移培訓、扶貧移民工作人員培訓。
(五)制定全市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計畫,管理、監督、指導全市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實施工作。
(六)負責全市扶貧開發、移民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扶貧、移民資金、項目的內部稽查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扶貧開發、移民工作情況統計、動態監測、績效考評。
(七)承擔對移民安置規劃大綱、移民安置規劃、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的審核報批事項。
(八)負責扶貧開發和移民信訪接待、處理、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有關的社會穩定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和移民安置、後期扶持政策宣傳工作。
(九)負責三峽外遷移民管理和後續實施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充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信訪科)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擬訂並監督實施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會議組織、公文處理、綜合文稿起草、工作計畫擬訂、安全、機要、檔案、保密、印章、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政務督辦、效能建設、目標管理、財務、後勤保障、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辦貧困勞動力轉移培訓、移民培訓、扶貧移民工作人員培訓的相關工作;承擔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擬訂扶貧和移民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承辦對外宣傳、行政調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來訪人員的接待,組織信訪事項的辦理;指導全市扶貧移民有關的信訪維穩工作。
(二)扶貧規劃項目科
建立貧困人口識別機制和制定管理辦法,編制扶貧開發規劃,管理扶貧開發項目庫,承擔扶貧計畫、資金和項目管理;負責扶貧龍頭企業的審核報批或認定工作,指導貧困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擬制、申報全市革命老區、秦巴山區扶貧開發規劃,負責革命老區扶貧項目管理,指導、監督扶貧開發項目的組織實施;承擔特殊類型地區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連片區、水庫淹沒區的扶貧開發工作;擬訂扶貧工作統計監測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本部門管理的扶貧開發資金年度計畫,開展對扶貧資金、項目的內部審計稽查工作。
(三)社會扶貧與國際合作科(對口幫扶辦公室)
擬訂社會扶貧、定點扶貧、對口幫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外機構或組織在我市定點扶貧和對口幫扶的工作銜接;組織指導行業扶貧,聯繫市級扶貧社團組織;指導外資扶貧項目的實施和扶貧工作國際交流合作;負責對口幫扶的項目管理,指導、監督對口幫扶項目的組織實施。
(四)移民規劃安置科
指導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報告編制工作,擬訂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概算的細化分解方案和計畫並組織、指導、監督實施,承辦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綜合監理和移民安置驗收相關工作。
(五)移民後期扶持科
負責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和三峽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審核報批工作,管理後期扶持基金、庫區建設基金項目庫,擬訂移民後期扶持年度計畫;擬訂本部門管理的移民資金年度計畫,開展對移民資金、項目的內部審計稽查工作;擬訂移民工作統計監測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移民後扶人口動態管理的指導、監督工作;對移民資金和項目的審核、評估及對外委託、實施等過程實施監督。
其他事項
原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對口幫扶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整體劃歸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