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按照中、省統一部署,進一步發揮好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政府引導,利用現有平台,整合優勢資源,創新財政和金融協同支農機制,建立健全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支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加快推進現代農業強市建設。
(二)主要目標。以健全市級農業擔保機構為重點,力爭在2年內逐步建成覆蓋全市的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網路,加快解決農業發展“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有力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做大做強,積極帶動我市農業轉型發展。
(三)基本原則。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用好政策性資金,注重可持續發展,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組建專業化經營管理團隊,承擔市場經營的相應風險。堅持上下聯動、統籌管理,統籌國資、財政、農業、金融、擔保機構、農業經營主體六方關係,完善組織運營,創新市、縣農業擔保機構聯動和信貸擔保服務屬地管理相結合的立體化管理機制。堅持專注農業、銀擔互動,始終專注於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和現代農業發展,推動建立農業擔保機構和合作銀行的風險分擔機制和利益分享機制。
加快體系建設
(一)完善農業擔保體系。市轄三區不再單獨成立農業
擔保公司,由市農業擔保公司在三區設立分公司開展農業信貸擔保業務。其他縣(市)按照“自願參與、平等協商、規範操作”的原則,可參照市轄三區的上述方案成立市農業擔保公司的分支機構,統籌聯動擴大我市農業擔保覆蓋面,增強抗風險能力,也可自行組建縣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
(二)做大農業擔保平台。認真落實中、省政策規定,將中央財政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補貼資金注入農業擔保公司資本金,鼓勵市、縣(市、區)財政安排本級財政資金注入農業擔保公司增資擴股,允許銀行機構等戰略合作夥伴適當參股,但非財政資金占農業信貸機構資本股份不得超過20%。按現行財稅體制有關規定和資本金投入額度,各縣(市、區)對市農業擔保公司上交稅收地方留存部分享受分成,並參與相應的利潤分配。
(三)拓展農業擔保業務。各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要堅持政策性、專業性和規範性運作,優先滿足從事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各類主體需要。要加強與合作銀行協商溝通,形成明確合理的擔保費率、貸款期限和代償利比,建立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要緊扣我市農業轉型發展、突破發展和規模發展的實際,創新更多滿足新型經營主體需求的擔保貸款產品,最佳化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效率。
落實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農業現代擔保體系建設要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各級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業信貸擔保機構組建和運營工作,根據省上出台的農業信貸擔保業務運營及監督管理指南,指導各地農業信貸擔保工作開展。要將全市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納入縣(市、區)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確保農業擔保體系建設如期完成。
(二)明確職責分工。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金融辦要做好對全市農業擔保公司的政策指導和監督管理,加快在三區和自願加入市農業擔保公司的縣(市)建設農業擔保分支機構;各級財政部門要按時將財政農業信貸擔保資金撥付到位;各級農業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提供農業信貸擔保項目的設計指導與推介,並對農業擔保信貸支持項目的後續發展給予積極支持和輔導。市農業擔保公司要積極完善市、區農業擔保體系的流程和組織機構,制定總分機構人、財、物和業務管理實施方案,確保分支機構儘快投入營運。各區級分公司領導層人員由市國資委、市農業擔保公司商區政府共同確定。
(三)落實配套措施。各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我市農業擔保體系建設工作,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人力、物力和財力上的支持。要健全農業信貸擔保經營以獎代補和風險補助機制,建立農業信貸擔保系統風險救助制度,形成促進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健康發展的政策合力。要加強協調法務部門與金融機構連動,依法加強融資擔保債權保護,嚴厲打擊貸款詐欺、惡意逃債等行為。要加大農業擔保機構人才培養力度,不斷提升農業擔保機構業務水平。要加大農業信貸擔保業務的宣傳力度,著力營造支持融資擔保行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四)完善考核機制。各級財政、國資和金融辦要根據省上的指導意見,從組織領導、方案制定、具體組建、業務運營、指導監督等方面建立考評體系,切實降低對農業信貸擔保機構贏利考核要求,重點考核農業信貸擔保機構業務規模、風險控制等,增強農業信貸擔保機構服務農業發展的工作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