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成立於2019年2月,辦公地址位於南京市鼓樓區鳳凰西街152-1號,在連雲港、南通、泰州、蘇州設有派出法庭,管轄自江蘇省與山東省交界處至江蘇省與上海市交界處的延伸海域,自江蘇省與安徽省交界處至江蘇省瀏河口之間長江幹線及支線水域,以及江蘇省行政區域內的港口與通海可航水域的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海事法院
  • 外文名:Nanjing Maritime Court of PRC
  • 成立時間:2019年2月
  • 辦公地址:南京市鼓樓區鳳凰西街152-1號
  • 派出法庭:連雲港、南通、泰州、蘇州
  • 管轄範圍:江蘇省境內、海域及長江幹線及支線水域
設立背景,管轄範圍,受理類型,辦公地址,價值意義,

設立背景

江蘇省共有海岸線1000餘公里,各類港口星羅棋布,航運業、貨代業、造船業、灘涂養殖業及相關服務業都很發達,也有大量的海事、海商糾紛需要通過司法審判加以解決。隨著江蘇經濟社會尤其是港口經濟和航運事業的快速發展,發生在江蘇省境內的海事海商糾紛逐漸增多,雖然上海海事法院和武漢海事法院分別在江蘇設立了專門法庭,但仍不能滿足審判的實際需要。
南京海事法院南京海事法院
2019年2月,中央編辦正式批覆同意設立南京海事法院,新成立的南京海事法院按中級人民法院組建。該院將成為江蘇省唯一一個專門海事法院,對解決江蘇省境內海事海商糾紛、促進江蘇社會經濟發展,尤其是港口經濟和航運事業的快速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管轄範圍

南京海事法院管轄自江蘇省與山東省交界處至江蘇省與上海市交界處的延伸海域,自江蘇省與安徽省交界處至江蘇省瀏河口之間長江幹線及支線水域,以及江蘇省行政區域內的港口與通海可航水域的案件。

受理類型

南京海事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範圍的規定》,受理下列第一審案件:海事侵權糾紛案件、海商契約糾紛案件、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相關糾紛案件、其他海事海商糾紛案件、海事行政案件、海事特別程式案件等六大類共108種類型案件。

辦公地址

南京海事法院本部辦公地址:南京市鼓樓區鳳凰西街152-1號;
其下轄四個派出法庭辦公地址:
南京海事法院連雲港法庭: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金海路1號;
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工農路1號;
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鳳凰東路52號;
南京海事法院蘇州法庭: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潤元路南潤益巷潤南大廈東三樓。

價值意義

在江蘇設立海事法院,是江蘇經濟社會發展的內在需要,對於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體現司法為民和司法效率,滿足江蘇境內日益增長的海事海商司法需求,促進江蘇現代服務業發展,推動“一帶一路”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
在江蘇境內設立海事法院是江蘇適應經濟全球化,推動航運體制機制改革方面的突破之一。南京海事法院的設立將有利於推動江蘇海事海商服務產業鏈的形成,有利於推動江蘇航運貿易服務軟環境的發展,使長江江蘇段具有調動區域甚至國際資源和資金的強大功能。
海事法院是審理海事和海商案件的專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範圍包括海事侵權糾紛案件、海事契約糾紛案件、海洋可航水域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相關糾紛案件等。海事案件具有涉外因素多、涉及面廣、專業技術性強、訴訟標的流動等特點,只有對大多數海事案件適用特殊地域管轄,才能更加科學高效地解決海事糾紛,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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