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樓區人民代表大會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區人民代表大會保證和審查相關的政策,選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鼓樓區人民代表大會
  • 描述:地方國家權力機關
  • 職責1:保證和審查相關的政策
  • 職責2:選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 主任:陸平貴
  • 副主任:華峰、藍紹森、張曉燕、沈文娟
歷史沿革,基本介紹,組成機構,常委會組成人員,

歷史沿革

1954年6月25日,鼓樓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
1980年10月12日,鼓樓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鼓樓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區人大常委會)。
1984年6月11日,鼓樓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鼓樓區第十屆人大常委會。
1987年5月11日,鼓樓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鼓樓區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
1990年5月7日,鼓樓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鼓樓區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
1993年2月9日,鼓樓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鼓樓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
1998年1月6日,鼓樓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鼓樓區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
2003年1月5日,鼓樓區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鼓樓區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
2007年12月29日,鼓樓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鼓樓區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
2012年3月29日,鼓樓區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鼓樓區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

基本介紹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區人大常委會是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現在是第十七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區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區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所轄各街道、駐區的大專院校、單位、系統選舉產生。鼓樓區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共有269名。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區人民代表大會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省、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計畫和國家預算的執行;審查和批准本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以及執行情況的報告;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選舉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和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主要負責人,選舉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聽取和審查本級各國家機關工作報告,改變或者撤銷本級人大常委會不適當的決議。撤銷本級人民政府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2、區人大常委會負責大會閉會期間的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監督權和人事任免權。
3、區人大常委會下設辦公室、信訪辦和五個工作委的職責:在常委會的領導下,完成常委會及主任會議交付的工作。

組成機構

鼓樓區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組織機構
主 任: 陸平貴
副主任: 華峰、藍紹森、張曉燕、沈文娟
辦公室
主 任: 黃益峰
副主任: 沈偉進、曾曉慧
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
主 任: 貝維綱
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
主 任: 汪振宇
人事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
主 任: 陳凱
環境資源城市建設工作委員會
主 任: 李國棟
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
主 任: 徐軍
信訪辦公室
主 任: 黃益峰
副主任: 趙莉蓉

常委會組成人員

主 任:陸平貴
副主任:華 峰 藍紹森 張曉燕 沈文娟
委 員:(22名,按姓氏筆劃排序)
丁建春 於愛珍 馬巧令 貝維綱
朱建廉 朱獻國 祁 敏 楊翊之
楊清華 李國棟 肖鋒力 吳兆蘭
汪振宇 張新霞 陳 凱 邵 娟
武業勝 姜 蘊 秦厚榮 徐 軍
陶京海 黃益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