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長江河道管理處

南京市長江河道管理處,作為管理長江南京河段的水行政專職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以及省市相關水法規的規定,遵循南京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機關的授權,對長江南京段實施全面的水行政管理。

管轄範圍,主要職能,

管轄範圍

長江南京段93公里河道,上起蘇皖交界,下接鎮江揚州。沿江有江寧、雨花、建鄴、鼓樓、下關、棲霞、浦口、六合八個行政區。兩岸堤防總長280公里(含洲堤65公里,港堤24公里)。其中一級江堤60.5公里,二級江堤219.5公里,涵閘116座。江南堤防97.5公里,江北94.1公里,設有6個防洪保護區,直接保護面積247.5平方公里,耕地30.58萬畝,人口131.4萬人。

主要職能

1、依法檢查監督沿江單位和個人在長江南京段管理範圍內的一切開發建設及其它各種生產活動,並提供配套服務;
2、依法查處水事違法違章活動,及時清除違章建築和行洪障礙等水行政執法工作;
3、負責堤防護岸等水利工程設施維修養護的組織、管理、檢查與監督;
4、負責長江南京段水下河床監測、河勢演變分析、長江河道整治及維護、江岸崩塌搶護施工、防汛搶險施工;
5、負責水資源開發管理,水環境保護;
6、禁止、打擊非法采砂活動;
7、負責依法徵收河道堤防占用補償費、水利工程水費和水資源費等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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