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南京市浦口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發〔2018〕9號)、《中共江蘇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蘇發〔2018〕32號)、《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 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浦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9〕10號)和《中共南京市浦口區委 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浦口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浦委發〔2019〕8號),制定本規定。

南京市浦口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南京市浦口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浦口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南京市浦口區天浦路2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國民健康政策,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區域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貫徹實施健康江蘇、健康南京戰略工作,研究提出健康浦口建設的政策建議、制度措施和職責分工並協調實施。統籌區域健康促進與健康服務工作。
(三)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提出深化區域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部署、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四)貫徹實施國家、省、市中醫藥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區域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納入區域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負責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
(五)負責制定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依照授權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六)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全區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區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擬訂全區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監督實施國家、省、市頒布的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全區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組織實施醫療服務地方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九)貫徹實施國家、省、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組織開展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職業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推進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和跟蹤評價工作,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計畫生育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相關任務。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
(十二)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推進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十三)推進落實省、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
(十四)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等工作。
(十六)負責區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擔健康浦口建設領導小組、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辦公室等具體工作。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國家、省、市、區健康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1.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社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5.將放射診療許可、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機構許可及人員資格認定、醫療機構準入管理、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醫護人員資格取得和執業註冊、再生育許可、鄉村醫生執業註冊、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和公共場所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等職責劃出至區行政審批局。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擬訂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省、市、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區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區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擬訂區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組織開展進一步調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餐飲具消毒單位監督評定結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衛生監督評定為“不合格”的餐飲具,加強監管,依法查處。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保機構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醫保機構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5.關於相對集中行政權力事項的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相對集中行政權力事項交由區行政審批局行使後,承擔監管責任,健全審批、管理、監督運行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和黨務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等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務公開、機關安全保衛、綜合協調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12345工單辦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知識分子、統戰、群團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職稱、人才招聘、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崗位設定、崗位聘任等管理工作。
(三)財務科。貫徹執行衛生健康經濟政策;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各類衛生健康專項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使用;負責區級衛生總費用核算工作;提出全區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重大項目和基本建設規劃管理;牽頭機關健康扶貧工作。
(四)醫政科(區深化醫改工作領導小組暨區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全區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公立醫院院長年薪制工作;負責平安醫院創建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畢業後醫學教育、繼續醫學教育、規範化培訓等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基本藥物目錄;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制定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並協調實施;指導醫療機構藥學服務工作;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擬訂全區基本藥物和增補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政策措施;做好藥品、耗材和醫療器械採購的相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中醫藥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區深化醫改工作領導小組暨區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科(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擬訂並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政策、地方標準和規範;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評價工作;指導全區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全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績效考核;擬訂並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母嬰健康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避孕藥具管理;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推進健康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全區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六)疾病預防控制科(衛生應急辦公室)。承擔全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依照授權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實施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承擔區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政府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區精神衛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應急和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區衛生應急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規劃信息科。負責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規劃、衛生健康服務體系規劃的編制與指導實施;組織與指導全區“互聯+醫療健康”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全區衛生健康信息化系統的培訓、套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區衛生健康各項數據的統計分析、綜合匯總和相關上報工作。
(八)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承擔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擬訂全區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建立完善和落實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負責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的貫徹和落實;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負責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推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負責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九)綜合監督科。負責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組織實施;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本系統法制工作;承擔法律法規諮詢、解釋和行政複議工作,組織聽證、牽頭行政訴訟等法律法規事務性工作;承擔普法教育工作;承擔社會撫養費徵收工作;負責衛生健康行政處罰工作和“兩非”案件查處;配合行政審批局做好有關衛生健康行政許可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和健康產業等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推進全區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擬訂全區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擔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健康促進科(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擬訂健康浦口建設方案、職責分工、年度計畫和相關制度,並協調組織實施;組織對全區各街道、各部門推進健康浦口建設工作的指導與督查考核和評估,開展重大問題調研;組織開展衛生街道、健康街道的創建和考核評價工作;承擔健康浦口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何曉萍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獲得江蘇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