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棲霞區文化和旅遊局

南京市棲霞區文化和旅遊局

南京市棲霞區文化和旅遊局是南京市棲霞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棲霞區文化和旅遊局
  • 隸屬: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區文化、旅遊、文物、體育和廣播電視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旅遊、文物、體育和廣播電視領域事業和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實現文化、旅遊和體育融合發展。
(三)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推進全區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惠民工程。
(五)指導、推進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領域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智慧旅遊發展。
(六)組織實施全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發展。
(七)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區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承擔城市形象推廣相關工作,具體負責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和品牌建設,促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市場推廣和對外合作,制定全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鄉村旅遊、研學旅遊、紅色旅遊。
(八)指導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經營、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負責文化、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領域安全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區旅遊和體育市場綜合執法,維護市場秩序。
(十)負責全區文化遺產管理,指導、推進全區文物事業發展,組織文物資源調查,指導、協調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協調文物考古工作,負責全區博物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對區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
(十二)指導、管理全區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十三)承擔全區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建設的職責,研究制訂全區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推動全民健身運動的開展,指導民眾科學健身,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和社會體育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舉辦全區綜合性運動會及其它體育競賽活動,本區等級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與管理。綜合管理區業餘體校的教學、訓練工作。統籌協調指導體育協會、社團的組織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財務預算、工資福利、教育培訓、考核獎懲、新聞宣傳和老幹部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會議保障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和行業綜合統計工作;指導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行業政風行風建設工作。
市場管理科
負責文化、旅遊、體育領域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行業管理;通過減少審批環節、最佳化審批流程、精簡申報材料,進一步提升審批服務便民化水平;負責對全區文化、體育市場進行行業監管和業務指導;聯繫相關行業協會;協助開展文化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開展體育市場行政執法工作。
文化藝術科
制訂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推動全區公共文化活動的開展;組織、指導社區文化和農村民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聯繫相關民辦非企業單位和文化社團;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古籍保護工作;扶持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高水準的文藝團隊,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文體產業科
制訂全區文化和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與文化、體育創意企業溝通交流平台,推進區域重大文化、體育產業項目建設和集聚、集約發展;負責系統內文化、體育產業項目引導資金的申報工作;組織、指導文化產業企業參加省內外各類展會、展示等交流活動;大力培育和發展體育健身、競賽、表演市場;促進文化、體育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的融合發展。
廣播電視管理科
負責全區廣播電視事業建設和業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廣播電視設施、播出機構及播出情況的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及各類應急保障的調度、指揮工作;負責全區廣播電視科技成果的申報及推廣套用;負責全區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發展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的宣傳規劃和方案,負責指導區廣播電視台的重大宣傳工作。
旅遊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旅遊業的法律法規和質量標準;負責全區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協調管理的職責;負責監督管理全區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誠信體系建設;對全區各類旅遊景區(點)、旅遊星級飯店、旅行社等實行行業管理,依法開展旅遊市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區旅遊行業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制訂旅遊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協助參與重大旅遊人身傷亡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旅遊諮詢、旅遊投訴等工作。
旅遊發展科
制訂全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面向國際、國內的旅遊形象宣傳和推介活動;承擔國家行業招商引資相關工作;組織推進全域旅遊,承擔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和管理工作;指導本區旅遊企業開展自主外聯與市場推介工作;負責全區旅遊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策劃旅遊節慶活動;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品牌打造和鄉村旅遊、研學旅遊、工業旅遊、紅色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直屬景區的建設、養護、經營和創建工作。
文化遺產管理科
負責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貫徹執行並宣稱國家、省市文物保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開展文物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轄區內地下文物重點保護區的劃定與管理;負責組織、協調、指導轄區內地下文物考古勘探、發掘與保護工作;負責各級文物“四有”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博物館、紀念館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公共博物館館際交流與合作;負責建立區級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負責民俗文化的挖掘、搶救、研究、保護和整理;負責民間傳統文化交流工作。
民眾體育科
制訂全區民眾體育發展規劃、全民健身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運動的開展;組織指導開展全區性民眾體育活動;負責轄區內全民健身設施建設與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國民體質測試、科學健身大講堂;負責本區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與管理工作;指導街道及區有部門開展全民健身活動;聯繫有關社團。
競技體育科
制訂區競技體育與青少年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青少年業餘訓練、體育競賽和後備人才培養工作;負責監督指導事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負責指導全區各級各類陽光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負責策劃、組織、舉辦全區綜合性運動會及大型賽事活動,承接、舉辦市級及以上賽事活動;負責管理、協調、監督區體校人員、教學訓練及體育競賽工作;協調開展體教結合工作;統籌和協調體育社會組織工作;承擔區體育總會日常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呂俊

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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