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鄴區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11月國地稅機構分設時成立,2005年9月機構調整時改為現稱。建鄴區國家稅務局是南京市建鄴區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建鄴區國家稅務局
- 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 所屬:南京市
- 等級:正科級
機構概況,稅收狀況,機構榮譽,內設機構,
機構概況
內設5個行政科室,級別為正科級,分別為辦公室、人事教育監察科、政策法規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根據征管工作需要設定5個稅源管理科,級別為正科級。現有幹部職工92人。建鄴區國家稅務局管轄的各類納稅人有12267戶,其中企業類納稅人8510戶,占69%,個體工商戶3757戶,占3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3019戶,小規模納稅人7979戶,企業所得稅納稅人5829戶,外資企業162戶;一線征管工作人員52人,其中企業類稅源管理科41個責任區36人,責任區平均管戶208戶;個體稅源管理科9個責任區4人,責任區平均管戶417戶。
稅收狀況
2008年共組織市級收入8.87億元,超計畫19.26個百分點,同比增收2.59億元,增長41.33%;組織區級收入9.70億元,同比增收2.32億元,增長31.50%。2009年共組織市級收入11.0006億元,超計畫13.41個百分點,同比增收2.1275億元,增長23.98%;組織區級收入11.7677億元,同比增收2.0671億元,增長21.31%。2010年共組織市級收入14.1979億元,超計畫16個百分點,同比增收3.1973億元,增長29.06%;組織區級收入14.5654億元,同比增收2.7977億元,增長23.77%。
機構榮譽
近三年來,南京市建鄴區國家稅務局先後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建設新南京先進單位”,被區委區政府授予“建鄴區文明單位”、“建鄴區爭創無職務犯罪先進單位”等光榮稱號,先後連續多次被評為系統“文明單位”。2008年,成為系統首批國稅文化建設示範點,黨支部被南京市級機關評為“先進基層黨支部”。2009年3月,又被授予江蘇省“巾幗文明崗”,成為系統唯一獲此殊榮的基層單位。
內設機構
根據《南京市國家稅務局關於南京市建鄴區國家稅務局機構改革方案的批覆》(寧國稅函〔2010〕21號),本著“依法、科學、規範、高效”的原則,制定南京市建鄴區國家稅務局規範機構設定明確職責分工方案,具體機構設定、職責分工和領導職數如下:南京市建鄴區國家稅務局是南京市建鄴區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
內設機構和職責分工區局內設5個行政科室,級別為正科級。根據征管工作需要設定5個稅源管理科,級別為正科級。
(一)辦公室
制定區局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區局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區局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區局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擔稅種風險分析、出口退稅風險分析、大企業稅收風險分析;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收入核算科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擔綜合稅收風險分析。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承擔納稅遵從狀況分析、征管程式性風險分析;承擔在本區域範圍內與地稅、工商、統計、電力等部門開展信息交換;與外地國稅機關協作開展發票逆查、非正常戶配對等互動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教育監察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區局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加掛辦稅服務廳牌子,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金稅發售、報稅稽核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稅源管理科
稅源管理科負責轄區內稅源稅戶管理。其中稅源管理五科負責重點項目和行業性納稅評估的實施工作;負責稅收風險等級在四級以上納稅人的風險應對工作;負責部分註銷企業註銷檢查、部分涉稅審批和優惠政策資格認定等複雜事項的核查;負責非居民稅收管理中的常設機構判定檢查、關聯交易的核查;負責部分生產企業進料加工手冊核銷的檢查及指定的專項核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