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布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檔案要求編制而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23年1月1日起,截至2023年12月31日結束。
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布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檔案要求編制而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23年1月1日起,截至2023年12月31日結束。
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布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檔案要求編制而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23年1...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3年,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要求,通過強化制度落實、完善日常管理、創新工作方法、規範公開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蘇政辦公開辦函﹝2023﹞57號)要求,現發布《江蘇省司法廳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一、總體情況 ...
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等檔案要求編制而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22年1月1日起,截至2022...
本年度報告是南京市司法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布有關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編制而成。報告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蘇政辦公開辦函﹝2022﹞73號)要求,現發布《江蘇省司法廳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一、總體情況 ...
本年度報告由南京市民政局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國辦公開辦《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編制而成。其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
(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現發布《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現將南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公布。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
202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轉段後經濟恢復發展的一年,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緊密結合年度城市管理中心任務,持續提升政務公開工作質效。(一...
不斷提升工作水平。四是豐富手段、深化套用。不斷豐富公開形式,推動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縱深發展。持續最佳化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擴大宣傳範圍和力度。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開未對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南京市公安局編制的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3年,我委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部署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
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3 年1 月1日起至12 月31 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3年以來,青島市司法局認真對照各級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嚴格落實省、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部署,通過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平台建設,錨定“深化作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