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區水務局

南京市六合區水務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發〔2018〕9號)、《中共江蘇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蘇發〔2018〕32號)和《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六合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9〕11號),制定本規定。

南京市六合區水務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南京市六合區水務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六合區水務局
  • 辦公地址:南京市六合區雄州南路26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水行政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水務行業規範性檔案草案,實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研究擬定全區水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研究擬定區域水務綜合規劃及水資源保護、防洪、供水、節水、排水、生活污水處理、水土保持等專業規劃。
(三)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指導全區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指導再生水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利用工作;落實節水優先方針,指導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擬訂行業用水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全區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四)負責全區供水行業監管,監督、檢查、考核全區供水規劃及年度計畫執行、服務指標和供水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供水特許經營管理。
(五)負責全區生活污水收集與處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區污水主支幹管、生活污水處理廠設施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鎮污水接入污水管網許可工作;監督、檢查、考核生活污水處理規劃及年度計畫執行,以及設施的運行、維修養護情況;指導再生水利用管理,負責生活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行業特許經營工作。
(六)指導全區水環境建設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水環境綜合治理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水環境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河湖水環境和藍線等日常監管。
(七)負責組織指導全區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部門之間以及相鄰地區間的水事糾紛,依法查處違反水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水事案件。
(八)監督指導河庫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流域和區域骨幹河道、水庫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庫水系連通工作。
(九)指導水務設施的管理與保護,組織編制水務工程設施運行調度規程,指導城鄉河道、水庫、泵站、堤防、水閘等水務工程設施的運行管理與保護。
(十)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指導全區水土保持工作和全區水土保持規劃、計畫編制。
(十二)組織協調全區水務工程建設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水務工程相關技術質量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重點水務工程;負責組織和協調城鄉建設中涉及水務設施的配套工作;負責水務工程建設和運行的質量與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區水務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管工作。
(十三)組織、研究推廣水務科學技術工作。承擔全區水務行業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區水務科技與信息化工作。
(十四)編制全區水務年度建設資金計畫。負責有關水務資金的使用、管理及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區水務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承擔六合區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督查督辦和信息編報等工作;指導水務信息化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系統重要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史志編纂工作;負責局系統電子政務建設及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局系統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工作;負責局機關重點工作的督查督辦,牽頭組織局年度責任目標的考核迎查工作;負責機關接待、後勤保障、安全保衛以及機關財產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系統黨建工作;負責系統黨組織、黨員管理工作以及群團、老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調配、工資、幹部培訓、任免獎懲、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系統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幹部管理和下屬單位副科級以上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系統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指導局系統社會穩定工作;負責信訪、紀檢監察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負責編制區級年度水務建設資金預算;負責區重點水務工程建設資金的使用、監督管理;負責機關各項經費收支核算、預決算管理;指導、監督直屬單位各類經費收支核算及年度收支預決算管理;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務系統財務會計工作;負責水務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年度財務收支審核及法人代表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
(四)規劃與基本建設科(水務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安全生產辦公室)。擬訂全區水務發展規劃和計畫,擬訂區域性水務規劃、重點水務工程規劃;負責水務基建項目的立項申報工作;負責水務綜合統計工作。指導水務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水務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務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做好重點水務建設項目的稽察和驗收;負責省市水務優質工程的初審推薦。指導水務科技工作;組織水務科學技術推廣與科普宣傳工作。負責水務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直屬水務工程管理單位、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和水務建設項目的安全工作,組織參與水務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
(五)農村水利科(區水土保持辦公室)。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大中型灌區、大中型灌排泵站運行維護;指導農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全區農村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區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監督實施水土保持規劃;指導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
(六)工程管理科(區水庫移民辦公室、區水利工程運行調度辦公室)。指導全區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水庫、泵站、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指導堤壩白蟻防治;負責重點水利工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組織制訂水利工程維修養護計畫;負責城區積淹水點整治、全區重點水務工程消險項目建設管理;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監督指導全區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全區城鄉河道、水庫等水域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庫水系連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河庫保護規劃編制工作;指導退圩還庫工作;指導全區水利風景區建設與管理;指導水管單位創建;承擔全區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等工作。
(七)水資源管理科(行政審批服務科、區節約用水辦公室)。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針政策;指導監督全區涉水行政審批工作;組織擬訂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的規章制度、辦事流程;負責區本級水工程規劃同意書、涉水建設項目(含河道挖掘占用等)、取水(含水資源論證等)、水土保持方案許可以及其他涉水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和網上運轉工作;擬訂全區水務法制建設規劃,監督檢查水務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水務規範性檔案出台前的法制審查、備案和清理工作;組織協調水務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和監督水行政執法工作;承辦行政訴訟應訴、聽證及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組織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區水資源公報;擬訂全區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按規定核准飲用水源地設定;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監督水資源費的徵收和管理;負責全區水資源節約工作,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節水型社會建設和節水型城市建設工作。負責供水行業管理和供水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編制供水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供水企業的供水水質;負責二次供水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城市建設中供水管網管線的改擴建工作,負責供水企業計畫停水管理;指導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供水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村鎮供水管理。
(八)水環境建設科。組織編制城市河湖水環境治理建設規劃;制訂城市河湖水環境治理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河湖水環境治理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河湖水環境和藍線等日常監管;承擔全區河道整治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調度、信息發布和督察督辦,負責組織對河道整治工作的督導考核;組織編制全區污水主支幹管、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擬訂污水管網、污水處理廠設施年度建設計畫;統籌全區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組織推進污水設施項目建設工作。負責排水行業管理工作,指導生活污水排水許可的具體實施,提出再生水利用的政策建議;編制生活污水設施年度維護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涉及生活污水設施規劃前置徵詢意見,污水管網接駁、遷改、臨時占用審查;指導生活污水突發事件處置;指導村鎮排水和污水處理工作。
(九)河長制綜合科。承擔全區“河長制”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調度、信息發布和督查督辦,負責組織對各街道河長制工作督導考核。

現任領導

局長:顧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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