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制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指導管理全區人民調解工作。
(三)負責擬定全區法制宣傳與普法教育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四)負責指導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負責協調全區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五)負責監督指導全區律師、公證工作;負責綜合管理全區社會法律服務工作。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區法律援助工作,指導協調全區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金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