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國際商事法庭

南京國際商事法庭,是江蘇省第三家國際商事法庭,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由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設立。通過建立一站式融合式區域國際商事爭端解決中心,專門審理涉外民商事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國際商事法庭
  • 成立時間:2023年2月
  • 設立機構: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發展沿革,主要職責,

發展沿革

2023年2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南京中院設立南京國際商事法庭,專門審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南京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李後龍主持了揭牌儀式。

主要職責

南京國際商事法庭,將集中管轄訴訟標的50億元以下的國際商事糾紛等案件,通過專業化審判,建立一站式、融合式的區域國際商事爭端解決中心,打造南京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新高地,營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
南京國際商事法庭具體將管轄以下案件:
(一)南京中院集中管轄的訴訟標的額不滿人民幣50億元的涉外民商事一審案件以及信用證糾紛案件、獨立保函糾紛案件、民商事司法協助案件、跨境破產協助案件、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南京江北新區轄區訴訟標的額不滿人民幣4000萬元的涉外民商事一審案件由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法院管轄);
(二)南京中院管轄的一方當事人為外商獨資企業,當事人住所地均在或均不在江蘇省內的訴訟標的額人民幣5億元以上、不滿50億元的民商事一審案件;或者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江蘇省內的訴訟標的額人民幣1億元以上、不滿50億元的民商事一審案件;
(三)不服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法院作出的涉外民商事一審判決、裁定,提起抗訴的案件;
(四)不服全市各基層法院作出的一方當事人為外商獨資企業的民商事一審判決、裁定,提起抗訴的案件;
(五)其他應由南京國際商事法庭辦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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