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周恩來研究會成立於1998年6月,掛靠在中共代表團梅園新村紀念館,本屆為第三屆。第三屆會長汪正生,常務副會長王化許,副會長張連安、周直、魏正瑾、張祖忠、蔣曉星、王化許,秘書長顏鳴。現有單位會員4個,個人會員10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周恩來研究會
- 成立時間:1998年6月
- 單位會員數:4個
- 個人會員數:102個
研究會簡介,研究會章程,
研究會簡介
學會宗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學習研究、宣傳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周恩來的生平業績、理論思想和人格風範,與時俱進,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南京周恩來研究會自成立以來,在各級領導的關心下,自我建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方面的能力不斷提高,各項活動開展正常。
學會會刊為《梅園通訊》,季刊。
學會每年均有三次以上的重大活動,近幾年影響較大的學術活動有:1998年舉辦首屆周恩來精神學術研討會,收到學術43論文篇,並由江蘇古籍出版社出版了論文集《周恩來研究文集》;2000年舉辦了以“學習偉人風範,培養四有新人”為主題的全國首屆周恩來班、鄧穎超班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研討會,參加人數300人左右,全國各級報刊均有新聞報導;2001年舉行南京周恩來研究會第二屆學術研討會暨《周恩來與中國現代化》(周恩來研究文集之二)首發式;2002年學會與南京市外國語學校周恩來班的學生,舉辦“周恩來精神永存”主題班會,就“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進行對話。2003年9月19日召開了全體會員大會暨第三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周恩來與中國先進文化---周恩來研究文集之三》由南京出版社出版。學會秘書處在上級的領導下,認真負責地處理好學會的日常事務,努力把學會辦成會員的第二個學術研究基地。
研究會章程
1998年6月19日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南京周恩來研究會。是從事周恩來研究的民眾性學術團體,掛靠在南京梅園新村紀念館,業務主管部門為南京市社科聯,經南京市民政局核准登記,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第二條 本會由熱心於學習、研究、宣傳周恩來的專家學者和從事黨史研究的同志及社會各界有志於周恩來研究的同志自願參加組成。
第三條 本會宗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學習、研究、宣傳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周恩來的生平業績、理論思想和人格風範,為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股務。
第二章 會 員
第四條 本會採取個人會員制和團體會員制。
第五條 會員以南京地區為主。凡熱心從事周恩來研究和宣傳工作、具有一定學術水平、研究能力的同志,承認本會章程、熱心支持和幫助學會工作的同志。由本人提出申請,會員一人介紹,填寫入會申請表,經常務理事會同意,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六條 會員有下列權力:
⒈在本會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⒉有權對本會工作提 出 批評和建議。
⒊參加本會組織舉辦的各種學術研究活動,優先獲得本會提供的有關資料、書刊、信息。
⒋有權推薦新會員加入本會。
第七條 會員有下列義務:
⒈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⒉積極參加本會各項活動,向本會提供科研成果。
⒊努力完成本會交付的任務。
⒋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三章 組 織
第八條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原則上每三年召開一次。
第九條 本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⒈聽取和審議本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⒉制訂和修改本會章程。
⒊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
第十條 在閉會期間,由理事會領導研究會工作,理事會的全體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職權是:
⒈聽取和審議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⒉推舉研究會名譽會長。
⒊選舉產生研究會常務理事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
⒋制定、修改研究會的規章制度。
⒌增補研究會理事會的理事。
第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工作,常務理事會全體會議每半年至少舉行一次。在常務副會長的領導下,主持常務委理事會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本會設立秘書處,秘書處設在中共代表團梅園新村紀念館周恩來圖書館內,在常務理事會領導下處理日常事務工作。
第四章 經 費
第十三條 本會經費來源是:
⒈掛靠單位資助。
⒉社會捐助。
⒊會員交納的會費。
⒋組織舉辦各項活動(如成果展覽等)的收入。
第十四條 經費全部用於本會的活動和事業,由秘書處設專人管理,向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負責並提出使用情況報告。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章程經南京市民政局批准自成立大會通過生效。
第十六條 本章程在民政局備案,解釋權在本理事會。
第十七條 本章程在實施過程中,若需修改,應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並向民政局備案。
第十八條 本會若遇無法抗拒等原因,不得不終止活動時,由全體理事會討論表決,獲三分之二以上人數同意,方可由民政局申請終止本會活動的要求,民政局批准後,正式宣告本會終止一切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