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苞谷李

南丹苞谷李

南丹苞谷李,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南丹縣特產,中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丹苞谷李
  • 產地名稱: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南丹縣
  • 品質特點:外在感官品質:果實扁圓形,果頂扁平,微凹,梗窪淺;縫合線明顯,兩側對稱;果皮黃綠色、有紅斑,有光澤。果粉薄,白色。果肉淡黃綠色至黃綠色,肉質爽脆、細膩
  • 登記年份:2020年
產品介紹,自然生態環境,地域範圍,品質特性特徵,特定生產方式,包裝標識規定,

產品介紹

南丹苞谷李為小果型品種,果實扁圓形,果頂扁平,微凹,梗窪淺;縫合線明顯,兩側對稱;果皮黃綠色、有紅斑,有光澤。果粉薄,白色。果肉淡黃綠色至黃綠色,肉質爽脆、細膩、汁中等、清甜無澀味。種核小,粘核。

自然生態環境

(1)土壤地貌情況:南丹苞谷李保護範圍地處雲貴高原向桂西北丘陵過渡的斜坡地帶,主要土壤類型為山地黃紅壤、黃壤,土層深厚,有機質含量高,富含鈣離子,土壤PH值微酸趨於中性,有利於李樹根系對營養元估捆素的良好吸收,也是南丹苞谷李果實中的可溶性固形物高的一個重要原因。 (2)水文情況:南丹苞谷李保護範圍境內群山起伏連綿,林木茂密,高山山泉、溪流水資源豐富,空氣潔淨。在這個環境條件下建立的南丹苞谷李種植園靠泉水、山溪水自流灌溉解決果園用水。潔淨的水源、清新的果園環境保障了南丹苞谷李果實清甜可口,無污染的安全品質。 (3)氣候情況:南丹苞谷李保護範圍內地處雲貴高原東南端,屬中亞熱帶季風氣候,夏季晝熱夜涼,氣溫反差明顯,當地12月份、1月份月平均氣溫分別為9.2℃、7.4℃,能夠滿足苞谷李樹體休眠要求,有利於樹體的養分積累和促使花器官發育完全。苞谷李花期為2月中旬,春季氣溫已回升,陽光明媚,利於開花授粉。苞紋犁厚谷李果實發育膨大期為4月中下旬,此時溫度已上升至旬平均溫度19.8℃,光照時數增加,晝夜溫差8℃左右,清晨果園多霧氣籠罩,濕度大,極有利苞谷李果肉細胞分裂生長和糖分的積累。

地域範圍

南丹苞谷李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包括南丹縣行政區域內的南丹縣轄區內的月里鎮、六寨鎮、城關鎮、羅富鎮、里湖瑤族鄉、芒場鎮、車河鎮、大廠鎮、吾隘鎮、中堡苗族鄉、八圩瑤族鄉總計11個鄉鎮151個行政村(社區)。保護地域範圍位於東經107°01′~107°53′、北緯24°25′~25°37′之間。保護面積0.2萬公頃,產量4萬噸。

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徵:南丹苞谷李為小果型品種,果實扁圓形,果頂扁平,微凹,梗窪淺;縫合線明顯,兩側對稱;果皮黃綠色、有紅斑,有光澤。果粉薄,白色。果肉淡黃綠色至黃綠色,肉質爽脆、細膩、汁中等、清甜無澀味。種核小,粘核。 (2)內在品質: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2%;總糖含量≥9.7g/100g,總酸含量≤1.3g/100g;可食率≥95%。 (3)安全要求:南丹苞谷李實行無公害化、標準化生產,產品符合<<NY/T 2798.4 無公害農產品 生產質量安全控制技術規範 第4部分譽享幾:水果>>的要求。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長期以來,當地老百姓習慣將南丹苞谷李種植在房前屋後,用農家肥培育,造就了南丹苞谷李糖分高、酸度低的品種特色,土壤要求為微酸性、土層深厚、疏鬆透氣、排水良好、有機質含量較高。 (2)品種範圍:選用當地特有的南丹苞谷李品種。 (3)生產過程管理: 園地選擇:平地,或坡度小於25°背風向陽的丘陵山地,且交通方便的地方建立果園。 授粉樹配置:當地老百姓在種植南丹苞谷李的同時,在房前屋後間種有其他品種的李樹,有利於南丹苞谷李的授粉。因此,建園時要合理配置授粉樹,苞谷李與授粉品種比例4:1,作為授粉品種要求花粉量大,與苞谷李花槳灶祝主期相遇,且親和性好。 定植時期:秋季落葉後至翌年苗木萌芽前(11月下旬至第二年3月中旬戀捉踏)均可定植,以早栽為宜。 栽植密度:土壤肥沃、土層深厚的平地、緩坡地株行距以4m~5m×4m為宜,每畝栽植35株~40株。 整形:一般採用自然開心形整形,主幹高50cm~60cm,留3~5 主枝,均勻分布,每個主枝上留2 個~3個側枝,在主枝兩側斜方向發展。無中心主幹。 按照《NY/T 5295 無公害農產墓籃台品 產地環境評價準則》、《GB4285 農藥安全使用標準》等要求進行生產管理,對生產中使用的農藥、肥料進行嚴格質量規範,施肥以有機肥、生物肥為主,杜絕違禁農藥的使用,果園清潔衛生,確保南丹苞谷李生產安全。 (4)產品收穫及產後處理府祖鴉市:鮮食苞谷李需要成熟度為9成時(果皮黃綠色,並帶有暗紅色絲斑)分期採收。採收過程避免機械損傷、曝曬。採收選擇晴天上午或陰天進行。採收後及時進行果品分級包裝,鮮食果24小時內保鮮貯運到銷售市場。 (5)生產記錄要求:生產過程要建立生產檔案,對種植品種、病蟲害發生情況、技術措施、產品收穫情況,農藥、化肥等投入品使用等進行認真登記,並妥善保存。 (6)包裝:採用牢固、潔淨、無毒、無異味的紙箱、竹簍或塑膠箱作為包裝材料,包裝材料符合GB/T5737的規定。 (7)貯存:鮮果的貯存地應陰涼通風、防曬、防雨、無毒、無異味、無污染源。嚴禁烈日曝曬或雨淋,不得與有毒有害、腐敗變質、有異味的物品同倉庫存放。 (8)運輸:運輸工具應清潔、無毒、無異味、無污染,並應有防曬、防雨、冷藏設施。不得與有毒有害、有不良氣味的物品同批運輸。

包裝標識規定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第一、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第二、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第三、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第四、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第一、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南丹苞谷李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第二、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第一、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査; 第二、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第三、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包裝標識規定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第一、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第二、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第三、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第四、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第一、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南丹苞谷李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第二、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第一、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査; 第二、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第三、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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