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定價格亦稱 “執行價格”、“約定價格”。期權契約規定的期權持有者在期滿日或期滿日之前執行期權也即購買或出售某種交易商品的價格。協定價格通常由期權交易所根據當天交易商品的市價及其變化趨勢等因素來規定。一般,如果交易商品的價格趨漲,期權中協定價格比當時的市場價格要略高;反之,如果交易商品的價格趨跌,則期權中協定價格比當時的市場價格略低。期權契約的期權費對協定價格與當時市價的關係反映靈敏,有些期權的買方傾向於在期權費事先訂好後再決定協定價格。期權契約持有者只有在買方期權的協定價格低於市場價格或賣方期權的協定價格高於市場價格時才覺得有利可圖,才執行契約; 否則,契約直到期滿失效也不會得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