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治理

基於系統工程框架之詮釋卓越治理(Governance Excellence / Excellent Governance),是指秉承“以世界化的持續集成和持續創新機制推動持續進化”(sustaining evolution driven by the mechanism of sustaining integration and sustaining innovation)的理念,以科學而先進的社會系統工程架構持續整合一切治理資源,最大限度地利用社會認同或可接受的權威/權力來調控社會系統,以最大限度地實現社會系統的和諧以及公平而高效、充分而持續的安全與發展(Security and Development, S&D),從而增進公共利益的治理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卓越治理
  • 外文名:Governance Excellence
  • 理念:世界化的持續集成
  • 目的:增進公共利益
概述,從治理(governance)、善治到卓越治理,世界化時代卓越治理與社會系統工程研究計畫,

概述

社會系統是1個開放、動態、複雜的有機整體,有其內在的科學結構.組成社會系統的人類具有兩大基本需求:物質需求與精神需求.兩種需求相互聯繫、相互作用.
(1) 人類通過社會系統的物質生產或物質文明建設,來滿足其日益增長變化的物質需求;
(2) 通過社會系統的精神生產或精神文明建設,來滿足其日益增長變化的精神需求.最有效地滿足這兩大類日益增長變化的需求,便是人類的利益所在.
(3) 此外,只有對社會系統進行有效的整體控制,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小衝突和增強合作,從而最大限度地實現人類的整體利益.這便需要通過政治文明建設來完成.
所以,基於需要-利益的人類文明或社會系統,便具有典型的三元結構(Triad Structure):“經濟-文化-政治”結構或“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結構.構成人類文明或社會系統的3大主要部分之間,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相互依賴、相互制約、不可分割的,其正確的整體目標在於充分實現全體社會成員的全面發展.正如恩格斯對未來社會系統的預言:“通過社會生產,不僅可能保證一切社會成員有富足的和1天比1天充實的物質生活,而且還可能保證他們的體力和智力獲得充分自由的發展和運用.”
不斷實現人類日益增長變化著的物質利益、精神利益,不斷實現人類更多社會成員的利益,是人類社會系統演化的永恆動力機制.概言之,社會系統的整體需要和整體利益決定社會系統或文明的整體演化方向.人類社會系統或人類文明的演化歷史,就是這樣的歷史.所以,人類文明或社會系統之三元結構,反映了文明演化的基本規律,並超越了政治意識形態的界限.
社會系統工程(Social System Engineering)是指在社會系統觀的指導下,遵循文明演化規律,運用先進的科學方法綜合集成地最優設計社會系統並使之有效運行,從而實現人與自然、人與人的高度和諧、安全與發展的高度統一,並確保社會系統的持續進化.
社會系統工程是20世紀80年代初在社會控制論(Social Cybernetics)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1個涉及社會價值系統、社會發展目標、社會指標系統、社會模型、社會發展戰略、綜合發展規劃、社會系統預測與控制等諸多方面的綜合集成領域.社會系統工程的提創者和奠基人是著名中國科學家錢學森.他認為社會系統工程是“組織管理社會主義建設的技術”,是“建設和管理國家的科學”、“改造社會、建設社會和管理社會的科學”.
社會系統工程是人類在充滿複雜性的世界化時代面對空前挑戰和空前機遇時,實現卓越治理的綜合集成的有效架構,其本身並非1門學科,而是1個以認識和解決社會問題為目標,基於統一的系統工程架構(Systems Engineering Architecture),對所有相關事物和過程所構建的科學的、跨學科的、跨領域的、開放的、持續進化的綜合集成,包括主體(組織與個人)、規範(法律規範與非法律規範)、標準、理論(治安理論與其它理論)、方法、技術(信息技術與其它技術)、設備、設施、程式及實踐等.
系統工程的最大特徵,是針對特定的問題,在約束條件下,從整體上科學而有效地綜合集成一切相關因素,最優地實現特定系統的目標.所以,系統工程被稱為“世界化時代綜合集成的卓越解決之道”.
在世界化時代的治理方式中,社會成員利益的一致性、社會系統的和諧性以及公共利益的公平實現程度,既是卓越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標,也是體現文明先進性的重要屬性.

從治理(governance)、善治到卓越治理

卓越治理由社會系統工程專家組、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法治系統工程中心與北京實現者社會系統工程研究院以社會系統工程架構綜合集成多種世界化治理資源,於1994年提創,並得到了持續的集成和創新.
治理(governance),亦被譯作施政或治道等,是1個涉及社會調控、尤其是世界化時代社會調控的重要政治概念.
◆ 聯合國全球治理委員會(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對治理的定義是:各種公共的或私人的個人和機構管理其共同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它是使相互衝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調和並且採取聯合行動的持續的過程.它既包括有權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制度和規則,也包括各種人們同意或以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 世界銀行認為:治理指行使政治權力來管理1個國家的事務,建立有效的公共服務、可靠的法律制度以及對公眾負責的行政當局.
◆ 聯合國開發計畫署(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UNDP)在其1997年政策檔案 中確定治理是指“行使經濟、政治和行政權力,管理國家各級的事務.治理包括一些機制、過程和機構,使公民和群體能夠藉以表達他們的利益、行使他們的法律權利、履行他們的義務和調解他們之間的分歧”.這個定義獲得秘書長的促進綜合回響聯合國會議和首腦會議機構間工作分隊的認可.在過去10年,由聯合國系統支助的國家一級治理方案數字已大為擴大.
◆ Jon Pierre認為: “治理是指具有不同宗旨和目標的廣泛行為者之間進行持久的協調和取得一致”.這些行為者可以包括政治行為者和機構、利益集團、公民社會、非政府組織和跨國組織.這個定義說明,傳統的國家政府雖然必須應付來自上述行為者的內部挑戰和外部挑戰,但以前政府獨攬的某些職能可能由上述某些當事方取代.
◆ Pierre的治理定義以社會為中心,而Peters和Pierre 提供的治理定義則更傾向於以國家為中心.儘管他們認為“治理是指國家與社會之間不斷改變的關係和日益依靠強迫性較少的政策手段”,他們堅稱“國家仍然是很大的權力中心”,因此他們覺得治理是“國家發揮1項領導作用、制定優先事項和確定目標的過程”.這點符合國家的作用是“指導”社會和經濟這個概念.
◆ Hirst 為治理提供了1個較為籠統的定義.他聲稱:“治理的一般定義可以是指控制或領導1項活動或1批活動的手段,以便能夠根據某些既定標準交付可以接受的一系列成果”.
◆ 加拿大的治理研究所(Canada’s Institute of Governance, 2002) 認為:“治理是社會或組織作出重大決策、確定誰為參與者和參與者如何負責的過程”.
◆ 羅伯特·O·基歐漢和約瑟夫·S·奈對治理的定義是:“正式的和非正式地指導並限制1個團體集體行動的程式和機制.”
由於政治系統的主要功能是向社會複合體輸出調節價值過程的具有約束力的權威性決策, 所以治理的主體並不限於作為公共權力機關的政府,政府的“統治”(government)只是治理方式之一.無論在內涵還是外延方面,“治理”都比“統治”或政府控制更大.世界化時代的某些社會調控領域,甚至出現了從依靠政府的統治走向不依靠政府的治理(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的趨向.
在有效實現公共管理的社會調控活動中,治理是1種多種主體與多種方式的綜合集成,它涉及/包括但不限於:
◆ 治者(如國家)與被治者(如公民)(the government and the governed)的平衡與協同;
◆ 權力與權威的平衡與協同;
◆ 強制與自願的平衡與協同;
◆ 政府與非政府的平衡與協同;
◆ 公共機構與私立機構的平衡與協同;
◆ 傳統的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包括新公共管理)以及1種新興的強調網路化、更大的開放性及公民社會和私人部門間合作性的回應治理模型的平衡與協同.
世界化時代治理主體的表現形態,既可以是政府機關,也可以是私立機構,以及作為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 或所謂“第3部門”(the third sector).這些治理主體往往通過有效合作而形成進行/參與公共治理(包括地區治理、國內治理甚至世界治理)的複合主體活動.世界化進程使得政府機關、私立機構和“第3部門”之間的聯繫越來越網路化而難分彼此,跨政府關係網路、跨國關係網路變得日益重要.
在《鮑德里奇卓越績效準則》(Baldrige Criteria for Performance Excellence)中,治理是指在組織的監管(stewardship)中所實行的管理和控制系統.包括組織的所有者/股東、董事會和執行長的責任劃分.公司的章程、議程和方針規定了各方的權利和責任劃分,闡述了組織應如何導向和控制以確保所有者/股東及其他相關方的責任歸屬明確、運營活動的透明以及對於所有相關方的公平對待.組織的治理活動包括批准戰略方向、監視和評價CEO績效、繼任安排、財務審計、高管薪酬的確定、風險的管理、信息的披露、向股東的報告等.確保有效的治理對於實現利益相關方(stakeholder)及社會的信任以及組織的有效性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在治理基礎上引申出的“善治”或“善政”概念,顧名思義,就是好的治理、好的政治.
早在20世紀80年代末,時任世界銀行行長的Barber B. Conable指出:“善治”(good governance)是指“有效的公共服務、可信賴的司法系統、對公眾負責的行政管理.”
世界銀行認為,善治需要健全的公共部門管理(效率、實效和節約)、問責制、信息交流和自由流通(透明性)和有利於發展的法律框架(司法、尊重人權和自由).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前海外開發署(現為國際開發部)似乎同意世界銀行的看法,以著重4個主要組成部分來確定善治的意義,被稱為——
◆ 合法性(政府應得到被統治者的同意);
◆ 問責制(確保透明性、對行動負責和媒體自由);
◆ 能力(有效的決策、執行和服務供應);
◆ 以及尊重法律和保護人權.
Surendra Munshi認為, 善治“意味到參與性的治理方式,這種治理以負責、問責和透明的方式運作,以效率、合法性和協商一致的原則為基礎,目的是促進每個公民的權利和公共利益,從而表示政治意志的行使,以確保社會的物質福利和帶來社會正義的可持續發展”.
Hirst為善治提供了1個更為精確的定義. 他提出,善治“是指創造1個有利於私人經濟行動的有效政治框架:穩定的政權、法治、配合各國政府能夠實際發揮的作用的有效國家行政機構和獨立於國家之外的強大的公民社會.”
卓越治理的內涵和外延均遠遠大於“善治”或“善政”(good governance)概念,其綜合集成的領域極其廣闊,包括但不限於:
◆ 系統思維(Systems Thinking)/系統科學(Systems Science)/系統工程(Systems Engineering)框架;
◆ 複雜系統(Complex Systems)理論與方法;
◆ 文明演化研究;
◆ 社會系統工程(Social System Engineering, SSE);
◆ 東西方哲學及歷史文化,尤其是東方的和諧理念;
◆ 人類文明或社會系統的三元結構(the triad structure of human civilization or social system);
◆ 治理(governance)及善治(good governance)的思想與理論;
◆ 安全與發展(Security and Development, S & D) ;
◆ 對象導向(object-oriented) 思想、方法與技術規範;
◆ 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ed, CMMI) ;
◆ 人員能力成熟度模型(People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P-CMM) ;
◆ 系統安全工程能力成熟度模型(Systems Security Engineering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SSE-CMM) ;
◆ 指揮與控制研究(C2)及其後續成果 ;
◆ 社會系統博弈模型;
◆ REALIZER願景(REALIZER Vision) ;
◆ 聯合國公共服務獎(United Nations Public Service Award);
◆ 日本戴明質量獎(The Deming Prize);
◆ 美國鮑德里奇國家質量計畫(Baldrige National Quality Program)的《鮑德里奇卓越績效準則》(Baldrige Criteria for Performance Excellence) ;
◆ 歐洲質量管理基金會(European Foundation for Quality Management, EFQM)開發的卓越模型(Excellence Model);
◆ 歐盟公共管理質量大會(Quality Conference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s in the EU)發布的《通用評估框架》(Common Assessment Framework, CAF) ;
◆ ISO質量管理標準(ISO 9000 Series+);
◆ ISO/IEC 15288標準《系統工程:系統生命周期過程》(Systems engineering – System life cycle process);
◆ 社會責任(Social Accountability)標準;
◆ 敏捷建模(Agile Modeling)與敏捷管理(Agile Management);
◆ 精益管理(Lean Management);
◆ 6σ管理;
◆ 軟體工程(Software Engineering)與CASE(Computer Assisted Software Engineering);
◆ 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與知識工程(Knowledge Engineering, KE);
◆ 泛系理論(Pan-systems Theory);
◆ 灰色系統理論(Gray Systems Theory);
◆ 項目管理(Project Management, PM);
◆ 聯合國檔案和國際社會治理規範;
◆ 美學與藝術;
◆ 信息與通信技術(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CT)等.
在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於20世紀90年代委託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舉辦的多期“全國地/市政法委書記暨司法局長輪訓班”上,由社會系統工程專家組成員講授的社會系統工程系列課程,對卓越治理的理念、準則和理論進行了早期的宣傳與推廣.

世界化時代卓越治理與社會系統工程研究計畫

“世界化時代卓越治理與社會系統工程”研究計畫(The Research Project on “The Excellent Governance and Social System Engineering in Worldization Times”),是社會系統工程專家組(Expert Group on Social System Engineering, EGSSE)、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法治系統工程中心、北京實現者社會系統工程研究院(Realizer Beijing Institute of Social System Engineering, RISSE)自1994年開始組織實施的1項跨學科、跨領域的長期研究計畫.
部分相關文獻:
◆ 社會系統工程專家組、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法治系統工程中心、北京實現者社會系統工程研究院編:《“社會系統工程與卓越治理”辭彙集合》(電子書),1993~持續更新版,(http://60.10.6.113/sseweb/ShowAnnounce.asp?ArticleID=1723).
◆ 周鳳婷、謝雲、葉濤:《“卓越治理”簡介》,(http://60.10.6.113/sseweb/ShowArticle.asp?ArticleID=1438).
◆ 江丹(中國紅十字會理事、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副理事長、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常務理事、北京志願者協會副會長):《志願服務系統工程——世界化時代實施卓越治理、創建和諧社會的重要領域》,載北京奧運會志願者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編:《志願北京——2005“志願服務與人文奧運”國際論壇成果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10月第1版,第279-292頁,(http://60.10.6.113/sseweb/ShowArticle.asp?ArticleID=496).
◆ 社會系統工程專家組·北京實現者社會系統工程研究院編印:《社會系統工程與卓越治理建議書》,PSSEGE [2007] 312號,《關於在文化發展框架下考慮各級政務人員名片設計方案的建議》,2007年09月29日,(http://60.10.6.113/sseweb/ShowArticle.asp?ArticleID=2100).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