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炯,Zhuo Jiong(1908—1987),男,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經濟學家。
卓炯 (1908-1987),男,1908年生於湖南省慈利縣國太橋鎮。1924年考入湖南省立第二師範學校初級班。1926年冬畢業後,參加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學兵團。1929年,就讀省立三中高中師範科。1931年考入中山大學教育系,後轉入社會系,攻讀政治經濟學,受業於王亞南、何思敬、鄧初民、周谷城、楊東蓴等進步教授。1935年獲社會學學士。同年秋入廣東學海書院,攻讀研究生,研究明史。1936年至1938年,參加共產黨的外圍組織——廣東民族抗日先鋒隊。1939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在第四戰區主編《新建設》、《陣中文藝》雜誌,還寫了一些小冊子,進行馬克思主義的宣傳工作。1941年回中山大學任教,先後任講師、副教授,與王亞南共同鑽研《資本論》。1946年,被國民黨列入黑名單,黨組織通知他轉移到香港,後僑居泰國曼谷,任南洋中學校長兼中共支部書記。1948年9月回國,在雲南參加地下黨組織的人民武裝鬥爭。1949年3月,任雲南省人民反蔣自衛軍第二縱隊政治部主任。
調中共中央華南分局政策研究室工作。1950年5月任南方大學第一部主任。1953年任中共華南分局宣傳部學習室副主任,後任中共廣州市委宣傳部理論教育處處長,致力於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先後寫出《政治經濟學學習提要以《十大經濟政策解說》等專著,提出計畫經濟的基礎是商品經濟和商品價值規律。1958年任中共廣東省委黨校政治經濟學研究室主任。1960年,任廣東省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編寫組副組長,在他起草的前言中闡發了物質利益的原則,因而被撤銷副組長職務。他執著追求真理,仍把商品經濟作為研究的課題。1961年參加廣東省經濟學會年會,寫了一組關於商品經濟的論文。《論商品經濟》一文的結論是:“社會分工決定商品生產的存亡,而所有制形式只能決定商品生產的社會性質和特點”。這是他的商品經濟理論的中心思想,並據此得出了社會主義經濟是有計畫的商品經濟的論點。
被指責為“修正主義”,受到嚴厲的批評,連答辨的權利也沒有了。“文化大革命”中被扣上“反動學術權威”、“反革命修正主義”的帽子,受到批判和凌辱。1973年,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所恢復,他任副所長兼經濟研究室主任。1979年,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成立,他任副院長。他繼續致力於商品經濟研究,寫出《關於〈資本論〉的生命力的探討》、《政治經濟學新探》、《價值規律論》專著。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他開始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理論探討。1979年4月,他向無錫全國學術會議提交《破除產品經濟,發展商品經濟》的論文。1980年夏,寫了《把產品經濟體制改造成商品經濟體制》,明確指出:“當前體制改革的中心問題,要有利於發展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以後,他寫了《試論城市經濟體制改革的方向》、《試論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理論基礎》等論文。1986年,參加在珠海召開的邁向二十一世紀的粵港關係第二次研討會,他宣讀《從“一國兩制”的經濟基礎看粵港關係》的論文,提出兩個不等式,即“商品經濟不等於資本主義,計畫經濟不等於社會主義"。
1985年6月下旬,卓炯商品經濟理論研討會在廣州召開,全國經濟理論界充分肯定他提出的商品經濟理論。從1982年開始,《中國社會科學》、《光明日報》、《廣州社會科學》、《廣州日報》等10多家報刊雜誌,發表30多篇文章和報導,評價他的商品經濟理論和治學精神,稱他是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理論的開拓者。主要論著有《論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政治經濟學新探》、《〈資本論〉體系與社會主義經濟——擴大商品經濟論》等。
1985年6月,廣東省人民政府授予他特等勞動模範的光榮稱號。1986年6月,中共廣東省委授予他優秀共產黨員的稱號。1987年當選為中共十三大代表。同年6月24日,在廣州病逝,終年80歲。
1999年,為促進中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和廣東經濟出版社,共同發起了推選“影響新中國經濟建設的十本經濟學著作”活動,後經無計名投票而選出十本優秀經濟學著作,卓炯著的《論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一書名在其中,成為新中國經濟理論發展的十面旗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