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圓夢行動計畫

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圓夢行動計畫

為深入落實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加快宜居宜業避暑休閒城市建設,加快內蒙古自治區創新創業型城市建設。特制定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圓夢行動計畫,鼓勵、引導和支持全國各地大學生來我區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圓夢行動計畫
  • 實施日期:2014年9月15日
前言,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措施,組織領導,其他要求,附屬檔案,

前言

為深入落實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加快宜居宜業避暑休閒城市建設,特制定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圓夢行動計畫,鼓勵、引導和支持全國各地大學生來我區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加快我區創新創業型城市建設。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按照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和建設“更具實力、更加美麗、更富活力、更為幸福鄂爾多斯”戰略部署,加快宜居宜業避暑休閒城市建設,推動產城融合,以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圓夢行動計畫為切入點,堅持政府促進、社會支持、市場導向、自主創業的基本原則,營造創新創業新優勢,探索城市轉型新路徑,進一步最佳化創業環境,實現城市品質大提升。

目標任務

鼓勵大學生通過創辦各類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實現自主創業,帶動更多大學生和其他勞動者就業。整合各方資源,建立創業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機制,幫助大學生突破創業觀念、場地、資金、能力等方面瓶頸,有效引導大學生樹立創業精神,培養創業意識,提升創業能力,將東勝區建設成為大學生走向社會的第一站、創新創業的“夢工廠”。
力爭在五年內新成立大學生創業企業2000家以上,吸引10萬名以上大學生來我區創業;新增大學生實訓、見習基地(機構)100個,完成實訓和見習大學生達5萬人以上,建成全國創新型和創業型示範城市、全國青年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和全國就業見習基地。

工作措施

(一)構建創業載體平台
1.組建大學生創業服務中心。由組織人事部門牽頭組建專業化、信息化大學生創業服務中心,為大學生提供政策諮詢、創業培訓、項目推薦、產業引導,協助辦理工商註冊、稅收登記、稅費減免、各類扶持資金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創業補貼申領、人力資源服務等“一站式”的創業服務。推進大學生創業信息化服務平台建設,創建大學生創業網站,提供創業政策及信息發布、政策諮詢、創業資助申請、資本與項目對接及創業項目展示等網路服務。
2.構建“一園多點”創業平台。一是政府全面支持,廣泛動員社會各界,鼓勵大學生在起點低、投入少、見效快的領域開展創業。二是建立大學生創業園,將其打造成為孵化知識型產業和新經濟業態、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培育引進高素質人才的重要基地和中小企業總部。三是組織帶動社會資源,全面支持民營資本參與建設,鼓勵並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職業學校及社會各方面力量,整合閒置寫字樓、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公寓等存量房產,建立文化創意、動漫創作、原創音樂、電子商務等創業園(基地),為孵化成型並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提供生產經營場地和綜合性服務。
3.加強大學生創業見習實訓基地建設。整合現有見習實訓基地資源,以裝備製造基地、羊絨產業園、酒業園區、科教園區、銅川汽車博覽園及各大企業為依託,建立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見習實訓基地;建立創業模擬實訓平台,支持和鼓勵公共教育培訓機構及社會教育培訓機構積極開展創業培訓(實訓)。積極開展大學生創業實訓項目推薦會,及時公布大學生企業實訓崗位和培訓科目,為實訓項目的供需雙方搭建對接平台,吸引全國各地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進入我區見習實訓,提高其職業技能水平,豐富工作經驗,儘快實現創業就業。
4.建立大學生創業項目庫。出台東勝區產業發展指導意見,建立集商業價值、市場前景、操作性強的大學生創業項目庫。各相關部門根據產業和經濟發展要求,結合大學生創業特點,在高校和企業中徵集大學生創業項目和“創業金點子”,明確本行業創業項目。加強對創業項目庫的監督和管理,根據發展形勢,及時對創業項目庫進行更新。建立政府支持、企業與個人開發、市場運作的創業項目評估、推介和定期發布制度。建立東勝區大學生企業信息庫,了解大學生創業的發展情況和存在問題,及時提供有效的後續服務和跟蹤指導。
5.建立大學生交流互助平台。鼓勵支持銀行、擔保機構、企業和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聯合,在東勝區註冊建立各類俱樂部,為大學生創業者與金融投資機構、企業、科研院校、孵化基地等溝通聯繫搭建平台。成立大學生活動中心、創業大學生聯誼會、創業大學生宣講團,構建大學生創業交流互助體系,實現大學生創業資源整合及合作共創。
(二)政策支持
1.開展多種形式的“游避暑勝地、圓創業夢想”旅遊創業路活動,充分利用簡訊、微博、移動互聯平台、網路等新型媒體和各大院校論壇等多種渠道,宣傳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圓夢活動及扶持政策,以評獎選秀活動吸引全國各地高校畢業生來東勝觀摩、尋夢、旅遊,重獎參與者。
2.放寬登記條件。試行模擬註冊登記,凡來東勝創業的大學生,兩年內試行免費模擬註冊登記。凡正式註冊登記的,實行一次辦照,終身免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工商部門建立“綠色通道”,優先登記註冊,大學生申辦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受註冊資(本)金限制並依法放寬經營場所、企業名稱登記條件、營業執照期限等限制。大學生創業符合國家、地方有關鼓勵大學生創業稅收政策的,享受相關稅收扶持政策。
3.實行創業補貼。充分用足用好國家、自治區關於高校畢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結合東勝實際,在創業扶持、養老保險、服務環境等方面出台更具操作性、靈活性,覆蓋面廣的細化政策,切實讓大學生在創業中受益,真正留得下來,成就自己的夢想。一是凡來創業的大學生與東勝籍大學生享受同等待遇。二是根據項目成果、投資規模、建設進度、創業期限、經營收入等,為大學生制定不同層次項目補助和場地補貼辦法。區財政撥款1000萬元,建立大學生創業扶持資金,用於扶持高校畢業生在東勝的自主創業項目。對吸納高校畢業生創業和就業較好的企業也給予一定的獎勵性補貼;三是在大學生創業園創辦企業的,根據經營收入、納稅情況、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性補貼;根據其生產的節能環保、自主創新產品按政府採購方式優先採購。四是在其他各類園區平台上創業的大學生享受本地招商引資、西部大開發等各類優惠政策。
4、享受落戶和住房支持等其他政策。來東勝創業、就業的大學生,申請落戶的,公安部門及時辦理落戶手續,遷入人員的配偶、子女提供相關證明即可隨遷入戶。無自有住房的,可優先申請租住各類保障性公共租賃住房。在外租房的,給予租房補貼。首次購買住房的,可申請公積金住房貸款。提供免費崗前培訓,並按規定發放培訓期間生活補貼。到東勝各大民營企業工作的大學生,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科研項目經費資助、科研成果或者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東勝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5.實行融資申請優惠政策。政府牽頭,聯合各大銀行、擔保機構,開展支持大學生創業宣言承諾活動,為大學生創業融資提供政策優惠。凡大學生創辦企業,申請小額貸款不受出資額和註冊資金的限制,按生產經營規模和流動資金需求,以及獨資創業、合夥創業、就業人數等條件確定擔保貸款額度。同時,積極與各創業機構合作,探索建立大學生創業股權投資基金,重點投資初創期和初具規模的大學生創辦企業。
(三)最佳化服務體系
1.建立機關幹部聯繫大學生創業企業制度。建立機關幹部聯繫大學生創業企業制度以及大學生創業工作聯絡員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定期走訪所聯繫的企業,掌握企業運行狀況,及時提供幫助。拓展大學生創業指導渠道,通過大學生就業創業網、創業指導站、創業指導熱線、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專窗等途徑,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2.建立完善創業導師制度。聘任一批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優秀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類專家、自主創業典型代表、社會創投風投機構專家,成立大學生創業導師團、專家志願團等,從“觀念引導、典型示範、就業創業能力培訓、法律法規實際運用、專業實戰輔導”等方面對大學生進行“一對一”的創業指導幫扶。鼓勵創業導師充分利用網路資源與創業大學生開展網上交流和實時指導,或通過設立幫扶電話、舉辦講座和創業諮詢等多種形式,對創業大學生分類、分階段進行指導;探索建立“導師諮詢日”坐診活動,促進導師幫扶工作制度化、常態化。
3.深入開展大學生見習訓練。進一步完善大學生見習訓練政策,出台相關配套檔案。加強見習基地的審核認定,進一步規範見習訓練管理,引入市場化運作方式,建立健全見習訓練政府購買服務、跟蹤服務、年度評估等工作機制,逐步建立見習訓練“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切實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
4.積極拓展大學生創業實訓項目。與高校聯盟建立分校,為大學生創業提供最前沿的科技信息、技術支持和合作交流,定期組織各類講壇及相關專業技術類的職業培訓。選評一批創業培訓師和講師,及時組織開展大學生創業培訓(實訓)工作,組織有創業願望和培訓需求的大學生參加創業培訓(實訓)或實崗演練。加強實施企業實訓、創業培訓、技能培訓、服務外包人才培訓、信息化人才實訓、文化創意人才實訓、商貿服務人才實訓和旅遊業人才培訓等實訓項目,並根據今後我區產業轉型升級的需要和人力資源市場的供求狀況,進一步開發新的實訓項目,開拓實訓方式方法,創新授課模式,提高實訓質量。

組織領導

實施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圓夢行動計畫是區委、區政府落實“轉型升級、富民強區”核心任務的重要舉措,開展過程中,要與人才工作、創新創業、大學生就業等工作結合起來。為確保行動計畫順利實施,區委、區政府成立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圓夢行動計畫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委組織部(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在職責範圍內創新服務形式,最佳化服務內容,加強協調配合,為大學生自主創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積極推動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圓夢行動計畫全面展開。

其他要求

(一)細化分解,抓好落實。根據本行動計畫的具體內容和要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財政、人社、發改、金融、工商、稅務、房管、科技、團委工會婦聯等部門及時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和推進步驟,進一步完善政策諮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扶持的“一條龍”大學生創業服務模式,將目標任務和各項措施進行細化分解並落實到位。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建立重點產業(領域)工作推進機制,將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圓夢行動計畫納入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和創建工作的重要內容,重點推進。鼓勵指導對口部門、行業協會、社團組織根據本實施方案的具體內容,制訂大學生在本行業和領域實現自主創業的實施辦法,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通過後組織實施。
(三)樹立典型,營造氛圍。根據全區開展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圓夢行動計畫的落實情況,每年舉辦一次集中展示,並適時組織開展“大學生創業大賽”,樹立一批大學生創業典型、優秀創業培訓(實訓)導師、支持創業服務金融機構、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等個人和單位。通過進一步總結經驗,加大政策落實和宣傳力度,增進全社會對促進大學生創業服務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努力培育崇尚創業、褒獎成功、寬容失敗的良好社會氛圍和創業環境。
(四)定期通報,強化監督。要加強工作調研和業務指導,及時解決大學生創業工作中的實際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月例會制度,對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圓夢行動計畫工作進展情況調度通報,並將通報結果納入年度考核評價體系,確保本行動計畫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同時,堅持黨管人才原則,進一步創新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及時跟進組織建設,集聚用好創新創業人才,努力為建設宜居宜業避暑休閒城市奉獻智慧和力量。

附屬檔案

相關優惠政策
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就業圓夢行動優惠政策的通知
鄂府發〔2014〕48號
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就業圓夢行動優惠政策的通知
各旗區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區管理委員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各開發區(園區)管理委員會,各大企事業單位:
《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就業圓夢行動優惠政策》已經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5日
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就業圓夢行動優惠政策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工程”和“創業就業工程”,以創新引領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市委、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實施“十萬大學生鄂爾多斯創業就業圓夢行動”,為我市產業轉型升級和多元化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到2017年底,力爭吸引1萬名以上大學生來我市創業,帶動4萬名以上大學生就業;直接吸引和安置5萬名以上大學生實現就業。根據國家、自治區促進大學生創業就業相關政策措施,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優惠政策。
一、扶持大學生創業政策
在我市自主創業的大學生是指取得全國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畢業5年以內,在我市從事當年度產業發展非禁止、非限制類發展項目的自主創業大學生。大學生在鄂爾多斯市創辦企業,必須由本人擔任企業的法人代表。
(一)提供“一站式”創業服務
在我市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可通過大學生創業就業綜合服務中心申領《鄂爾多斯大學生自主創業證》,並享受創業註冊登記、住房保障、項目推薦、資金申請、政策諮詢、信息發布、創業指導等一站式服務。
(二)經營場所支持
大學生創業企業入駐市、旗區兩級大學生創業園的,3年內免收場地租金。
(三)住房保障
1.在我市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可申請入住市、旗區兩級提供的各類公共租賃住房,3年內免收租金;或購買產權型保障房70%的產權即可入住。
2.在我市自主創業大學生購買新建普通商品房的,給予10萬元購房優惠。申請購房按揭貸款困難的,由市房管部門和各旗區人民政府協調房地產企業為其提供自助式按揭貸款服務,購房大學生以所購普通商品房所有權證、他項權利證等作為質押,按銀行按揭貸款標準向企業交納首付款和分月本息。
(四)創業項目資助
1.對創業項目的科技含量、市場前景及潛在經濟社會效益等評估認定後,給予在我市自主創業大學生創業團隊或項目1萬元、2萬元、5萬元、8萬元四個等級的創業補貼。所需資金從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2.舉辦鄂爾多斯大學生創業大賽,對評選出的優秀創業項目,根據項目科技含量、潛在經濟與社會效益及預期成功率、市場前景等,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國家、省(自治區)級大學生創業大賽獲獎項目在我市落地轉化,落地項目經認定可同時享受以上獎勵政策。
3.在我市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可向公共就業部門申請最高5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最長兩年;對成功創業並擴大經營規模,再次吸納帶動就業人數占員工總數30%以上的,可給予首次貸款額一倍以上的小額貸款扶持。在電子商務平台開辦“網店”的在我市自主創業大學生,符合條件的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財政貼息政策。
4.我市戶籍的零就業家庭、優撫對象家庭、農村牧區貧困戶、城鄉低保家庭以及殘疾等就業困難大學生自主創業,經營滿1年的,可享受最高5000元的政府一次性創業補貼,所需資金從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專項資金列支。
5.在我市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可通過就業部門向商業銀行申請創業貸款,20萬元以內由政府全額貼息;20萬元—200萬元(含)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予以貼息,補貼期限兩年;200萬元以上部分不予補貼。
6.對入選我市傑出創業人才培育計畫的自主創業大學生,給予最高8萬元的培育扶持資金,用於創業企業的項目攻關、技術研發、經營管理、市場開發和教育培訓等;或者給予商業貸款貼息,貸款貼息額度不超過8萬元。
(五)工商登記等政策優惠
1.在我市自主創業的大學生申請設立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不受出資額限制;申請辦理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實行認繳制。
2.鼓勵在我市自主創業的大學生依法以智慧財產權等非貨幣形式評估作價出資,支持以不需要辦理權屬登記的自有技術作為公司股東的首次出資。
(六)稅收扶持
1.在我市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從事個體經營並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須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
2.積極落實國家關於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相關條件的我市大學生創業企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徵收增值稅;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徵收營業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的小微企業條件的我市大學生創業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
3.對在我市初始創業並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大學生,其3年內所繳納的營業稅和所得稅、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由市、旗區兩級財政以獎勵形式全額返還。
(七)創業培訓補貼
鼓勵培訓機構開展大學生創業培訓。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的定點培訓機構對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開展標準化免費創業培訓(含創業實訓)的,根據實際培訓合格人數給予培訓補貼,每人補貼標準在2000元標準內據實核定。其中,6個月內實現創業的,按照培訓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6個月內沒有實現創業的,按照80%給予補貼。大學生多次參加培訓的,原則上每年僅補貼一次,補貼次數不超過3次。
在我市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小微企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3000元/人·年標準給予最長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九)創業帶動就業獎勵
我市大學生自主創業企業與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大學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履行勞動契約6個月以上並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的,按2000元/人(女大學生按3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勞務派遣類企業除外)。
(十)創業托底保障
對在我市自主創業失敗有就業意願的大學生可免費接受職業技能培訓,並優先向用人單位推薦安置。
(十一)建園資助
鼓勵各旗區新建或利用閒置廠房、城市配套商業設施等現有資源,因地制宜建設大學生創業園。根據大學生創業園建設標準和規模,給予最高100萬元建園資助。原則上每個旗區只對1個示範性大學生創業園給予資助。
二、促進大學生就業政策
在我市就業的大學生是指取得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專科以上學歷,畢業5年以內,在我市範圍內中小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一)提供“一站式”就業服務
在我市就業的大學生,可通過大學生創業就業綜合服務中心享受辦理高校畢業生報到、失業登記、求職登記、轉正定級、職稱評定、就業見習、就業指導、崗位推薦、政策諮詢和人事檔案託管等一站式服務。
(二)住房保障
1.在我市就業的大學生,可申請入住市、旗區兩級提供的各類公共租賃住房,3年內免收租金,同時允許通過“產權共有”模式購買產權型保障房70%的產權即可入住。
2.對在我市就業大學生購買新建普通商品房的,給予10萬元購房優惠。申請購房按揭貸款困難的,由市房管部門和各旗區人民政府協調房地產企業為其提供自助式按揭貸款服務,購房大學生以所購普通商品房所有權證、他項權利證等作為質押,按銀行按揭貸款標準向企業交納首付款和分月本息。
(三)就業補貼
1.在我市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大學生,憑聘用單位就業契約和社保繳費證明,可申請1000元/人一次性生活補貼。
2.離校未就業大學生在我市實現靈活就業,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3000元/人·年補貼,最長不超過兩年,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四)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畢業3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赴我市職業院校再次進行學歷化培訓教育,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與我市中小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的,給予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學費補貼。所需資金從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五)鼓勵企業吸納就業
1.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吸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大學生的,在3年內根據實際招用人數,按照4800元/人·年標準予以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
2.對我市中小企業當年新招用高校畢業生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0%)以上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並享受財政貼息。
3.對年吸納大學生就業30人以上的我市中小企業,優先提供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和技術改造貸款貼息,並按照300元/人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帶動大學生就業較好的企業,根據吸納就業成效給予30—100萬元獎勵。
4.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對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1年的全額補貼(不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政策執行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
5.中小企業留用儲備期滿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對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1年的全額補貼(不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政策執行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
6.大學生在我市參加就業見習的,給予1200元/人·月生活補助,補助時間不超過6個月,補助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三、其它
(一)我市已有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
(二)本政策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三)本政策自2014年9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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