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路線鬥爭

十次路線鬥爭

十次路線鬥爭是對中共黨史的一種概括、敘述方式。計有所謂陳獨秀右傾投降主義路線(第1次),瞿秋白(第2次)左傾盲動主義路線,李立三(第3次)冒險機會主義路線、王明(第4次)先左後右的機會主義路線,羅章龍(第5次)、張國燾(第6次)分裂主義路線,高崗饒漱石反黨集團(第7次),彭德懷(第8次)右傾機會主義路線,劉少奇(第9次)資產階級反動路線,林彪(第10次)反革命集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次路線鬥爭
  • 意義:對中共黨史的一種概括
  • 來源:從蘇共、從《聯共(布)黨史》
  • 人物:是毛澤東南巡時的談話
解釋,概述,時間概述,注釋,參考資料,

解釋

這一套概念體系是從蘇共、尤其是從《聯共(布)黨史》[注1]那裡照搬過來的。
在中共歷史上,六屆七中全會作過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這是延安時期為了全面確立毛澤東的領袖地位,最終統一黨內認識,總結經驗,明確歷史功過,加強黨內團結,在新的基礎上完成新的歷史使命的做法;因而形成了用路線鬥爭構築黨史體系,為現實的黨內鬥爭服務的先例。[注2]這種做法,在文革中被急於修改中共黨史、確立新的道統的文革意識形態沿用了。

概述

最先提出“十次路線鬥爭”的,是毛澤東南巡時的談話。而正式提出“十次路線鬥爭”概念的,是《周恩來在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在這十次路線鬥爭里,把中共在某個時期的曲折、失誤的賬,算到個人頭上,可以抹煞集體領導的責任,模糊挫折、錯誤產生的複雜原因,是一種充滿傳奇性、可以滿足某種窺視欲的解釋方式。既缺乏實事求是的科學性、嚴肅性,又容易被利用來進行黨內不同意見、不同派系的權利鬥爭。
這種概括、敘述方式的產生,一方面源於毛澤東在中共黨內鬥爭中,向《聯共(布)黨史》借用話語系統,常常使用講述黨史的方法進行譬喻、暗示,清算歷史舊賬,成為他所擅長的黨內鬥爭行之有效的特殊手段(意識形態化);一方面源於趨附毛澤東的政客和黨史工作者的踵事增華,形態化的完善工作,是製造當代偶像的造神運動的政治需要。是中國古代服務於君王的史官文化、從過去推知未來的傳統思維模式的產物。用毛澤東曾經的成功論證以後的正確,用1949年以前論證1949年以後,以類推代替事實;在新的路線鬥爭尚未發生以前,就預先論定了毛澤東對立面的錯誤和性質。依賴戲劇化方法製造偶像,神話個人魅力,為權利運轉提供合法性根據,是政治權威動搖、稀薄的典型症候。有代表性的表述是:“反映這些矛盾的黨內兩條路線鬥爭將長期存在,還會出現十次、二十次、三十次,還會出林彪,還會出王明劉少奇彭德懷高崗這一類人物,這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因此,我們全黨同志在今後的長期鬥爭中,要有充分的精神準備,不論階級敵人怎樣變換花樣,都能因勢利導,奪取無產階級的勝利。”(《周恩來在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時間概述

文革時以此線索,編寫了官方、民間各種版本的黨內路線鬥爭大事記。其中有大量中共黨史的專業工作者也以此皋圭,亦步亦趨地編制教科書。在黨內組織生活學習時傳播,並規定有檢查、驗收、總結的制度。各級黨組織、機關單位的政治學習也反覆使用這樣的材料。
1976年打倒“四人幫”後,中共十一大又沿例將其定名為第十一次路線鬥爭。
1980年鄧小平主持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廢棄了這一概念體系。鄧說,過去“一說到不同意見,就提到路線高度,批判路線錯誤”,“用得並不準確,用得很多很亂”。“黨內鬥爭是什麼性質就說是什麼性質,犯了什麼錯誤就說是什麼錯誤,講它的內容,原則上不再用路線鬥爭的提法。”例如把個別時間較短、沒有產生全黨影響的錯誤,如瞿秋白(不到半年)、李立三(3個月)、羅章龍(1931年六屆四中全會後組織“中央非常委員會”),也算作一次路線鬥爭,就有湊數的嫌疑。

注釋

[注1]該書為了維護史達林一貫正確的形象,任意裁剪歷史,把蘇共黨史描繪成正確路線與錯誤路線生死搏鬥的歷史。由此創造了一套以領袖為中心的革命戰略、策略,加強黨的思想和建設的具體途徑,展開黨內鬥爭的方針、方法的話語系統。
[注2] 在六屆七中全會《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以前曾編輯過《六大以來》的文集,限印500冊,對原文多有改竄。《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以毛澤東1941年《結論草案》為藍本,起草過程長達一年。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汪東興《汪東興回憶——毛澤東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的鬥爭》,當代中國出版社2004年版;周恩來《在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1973年8月24日)》;《黨內十次路線鬥爭資料》中聯部1972年編;鄧小平《對起草的意見》,《鄧小平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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