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區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局

十堰市茅箭區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局,十堰市茅箭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十堰市茅箭區民族宗教事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堰市茅箭區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局
  • 機構隸屬:十堰市茅箭區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民族宗教事務管理
十堰市茅箭區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張灣區有關民族宗教事務管理的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掌握動態,提出政策性建議和意見。
(三)開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協調處理民族關係的重大事宜,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事宜,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合作,維護社會穩定。協助辦理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四)調查分析我區民族經濟發展情況,參與制訂有關少數民族散居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發展民族經濟的優惠政策和措施,參與有關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
(五)在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指導下,研究我區少數民族教育、文化、藝術、衛生、體育、出版等方面的特殊問題並提出相關意見,協助承辦相應事務。
(六)負責培訓全區從事民族宗教工作的幹部,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組織、統戰、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交流使用工作和宗教上層人士的政治安排。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愛國愛教。
(七)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各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對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八)對各鄉鎮街辦民族宗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辦理宗教團體須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協助地方政府及時正確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
(九)負責局機關和區級宗教團體人事、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組織、接待民族宗教團體參觀、考察、訪問事宜,協助辦理有關宗教團體涉外事務。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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