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湖北省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十堰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3號)和《中共十堰市委辦公室、十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十堰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十辦文〔2010〕11號)精神,設立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地區:十堰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責:增加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規劃計畫,工作動態,

職責調整

(一)增加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的職責。
(二)增加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職責。
(三)加強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能的職責。
(四)加強對民族工作法律法規、民族政策和少數民族發展相關規劃貫徹執行的督促檢查職責。
(五)將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十堰市支援新疆建設工作的職責劃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六)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性建議和意見。
(二)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對政府系統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三)研究擬訂民族宗教工作相關政策,負責民族宗教事務工作法律和政策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以及民族文化、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少數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等工作。
(四)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民族鄉、村社會穩定工作,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承辦市政府民族團結進步表彰事宜。
(五)負責擬定少數民族事業發展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參與擬定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體系,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六)參與擬訂少數民族鄉、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發展民族經濟的優惠政策和措施,負責有關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和協調對民族鄉、村的對口支援和扶貧開發工作以及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七)會同外事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民族宗教工作領域有關對外和對港澳台的交流,參與涉及宗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
(八)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九)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指導全市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處理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十)參與擬訂全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承擔聯繫少數民族幹部的具體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少數民族幹部的教育培養和使用工作,負責培訓全市民族工作幹部,組織接待民族宗教團體參觀、考察、訪問事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辦;負責機關文字綜合以及文秘、檔案、保密、信訪、會務、財務、接待、信息、電子政務、目標管理、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全市民族宗教幹部的培訓;負責組織、接待民族宗教方面的學習、參觀、考察事宜;負責退休老幹部工作。
(二)民族事務科。
負責民族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和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研究涉及民族關係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問題,承擔有關協調工作;參與研究擬訂民族鄉的經濟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推動民族鄉、村的扶貧開發、對口支援及經濟技術協作工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的有關工作,承擔參與少數民族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辦理民族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事宜,調解民族糾紛、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承辦民族成份管理和涉及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有關事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指導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承辦民族文化保護工作;負責城市和散居民族工作,負責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的指導和組織工作;負責收集、處理涉及到民族方面的信息和來信來訪工作。
(三)宗教事務科。
承擔全市宗教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和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研究涉及宗教方面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問題,承擔有關協調處理工作;承辦全市宗教事務管理工作,指導下級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承辦全市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審批、登記事宜,負責宗教教職人員備案管理及其培訓規劃的擬訂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處理有關宗教團體的涉外事宜和開展交流與合作。

人員編制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專職紀檢監察員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規劃計畫

為深化科技平台建設,提高科技創新基礎能力,根據湖北省科技廳、湖北省財政廳《關於開展20132年度湖北省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工作的通知》(鄂科技發財[2013]43號)的安排部署,市科技局組織十堰市電子科學研究所、十堰市林業科學研究所、十堰市水產技術推廣站、十堰市農業科學研究院等4家單位,認真開展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順利完成了全市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任務。此次調查活動進展有序,共調查填報大型科學儀器基本信息、研究實驗基地信息、高層次科技人員信息80餘條。

通過此次調查活動,基本摸清了我市主要科研機構科技基礎條件現狀和利用情況,以及近年來取得的科研成績,為進一步推動全市科技基礎條件資源的科學化管理,整合現有科技基礎條件資源,充分發揮現有科技基礎條件的作用奠定了基礎。

工作動態

邊疆局長調研張灣區宗教慈善周工作
2013年9月18日,市民宗局局長邊疆、副局長劉傑深入張灣區調研宗教界慈善周工作。張灣區區委書記朱芳、區委統戰部部長張海濤陪同調研。
邊疆一行實地考察了龍泉寺、基督教福音堂等宗教活動場所,詳細了解宗教活動場所管理、信眾宗教生活等情況,聽取了關於張灣區宗教慈善周活動進展情況匯報後,對張灣區宗教慈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邊疆指出,近年來,張灣區民宗局積極引導宗教界廣泛參與和興辦社會公益慈善事業,在扶貧、濟困、救災、助殘、養老、助學等方面發揮有益作用,特別是2013年的宗教慈善周活動,張灣區啟動迅速、部署周密,全區宗教界捐款捐物已達6萬餘元,在社會上產生了良好的正面影響。
朱芳要求,組織宗教界開展公益慈善活動是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客觀要求,是加強和創新宗教事務管理的重要舉措。張灣區民宗局要以此次調研活動為動力,以紮實開展“宗教慈善周”活動為載體,認真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力爭為宗教和順、社會和諧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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