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政府工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十堰市張灣區公園路85號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日常工作的處理,區政府領導公務活動的安排,區政府各種會議會務的安排籌備、組織協調,辦理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工作。
(二)負責制發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公文,起草區政府領導在重要會議上的講話稿,負責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工作。
(三)對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西城開發區管委會、工業新區管委會請示或報告區政府的有關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圍繞區政府的總體工作部署和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為區政府科學決策提出建議和依據。及時、準確、保密、全面地向上級政府和區政府提供信息,反映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動態。
(五)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批示,對區政府部門之間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六)負責上級黨委、政府重大方針政策和重大決定、議定事項在全區貫徹落實的督辦檢查,並及時反饋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西城開發區管委會、工業新區管委會對區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區領導有關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七)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負責辦理區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九)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十)負責區政府政務值守工作,協調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
(十一)負責區政府辦公室辦公設備、車輛、財務的管理。
(十二)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最佳化配置,維持轄區良好的信用環境。協助金融監管機構和有關部門維護金融秩序,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承擔區金融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不再承擔區政府法制工作、區政府政企共建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區政府辦公室應急管理職責、區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及政務信息化管理職責。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1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一股。負責審計、發改、財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統計、行政審批、醫療保障、機關事務管理、檔案、史志、民兵預備役、城投、民族宗教、南水北調、對口協作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辦工作;負責效能建設目標管理工作;聯繫區人大、區政協、區紀委監委、區人武部、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委組織部。負責對口服務單位需以政府(辦)檔案下發(上報)的各類公文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籌辦工作;負責全區項目建設工作的調研、調度、協調、督查、考核、評比;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等重要經濟統計指標的監測分析工作;負責分管領導講話材料的起草、審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秘書二股。負責科技、工業經濟、金融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對口服務單位需以政府(辦)檔案下發(上報)的各類公文的起草、審核工作;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最佳化配置,維持轄區良好的信用環境。擬定推進企業上市的相關政策措施、規劃,指導、培育並組織實施;協助金融監管機構和有關部門維護金融秩序,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配合市金融辦推進金融行業誠信環境建設;負責分管領導講話材料的起草、審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秘書三股。負責商貿流通、招商引資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對口服務單位需以政府(辦)檔案下發(上報)的各類公文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分管領導講話材料的起草、審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秘書四股。負責扶貧、農業農村、水利水電、防汛、經管、移民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協調區委宣傳部、統一戰線工作部、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口服務單位需以政府(辦)檔案下發(上報)的各類公文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分管領導講話材料的起草、審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秘書五股。負責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城改(棚改)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對口服務單位需以政府(辦)檔案下發(上報)的各類公文的起草、審核工作;聯繫區城市文明創建中心;負責分管領導講話材料的起草、審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秘書六股。負責教育、民政、退役軍人事務、文化、旅遊、衛生健康、市場監管、公安、司法、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辦工作;聯繫區委政法委、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科協、區僑聯、區工商聯、區信訪局;負責對口服務單位需以政府(辦)檔案下發(上報)的各類公文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分管領導講話材料的起草、審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綜合股。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組織召開的各種會議的籌備和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有關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擬訂辦公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協調組織辦公室的有關學習活動和公益活動;負責區政府和辦公室機構編制、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牽頭區政府辦公室各類創建評比工作。
(八)文書股。負責各級各類公文和函件、信訪件的簽收、登記、分發、送批及傳閱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各類公文的繕印工作;負責公文交換和辦公自動化系統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公文的管理、清退、歸檔;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印信的使用管理;負責辦公室的保密工作。
(九)督查股。負責上級黨委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決定、議定事項在全區貫徹落實督辦檢查,並及時反饋落實情況;承辦上級黨委政府和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批示、批件的督辦檢查,並及時報告結果;負責對基層組織和人民民眾通過各種渠道反映的帶全局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檢查督辦;根據督查情況,負責編髮《督辦通報》;負責指導檢查業務工作;負責處理區目標管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參與組織協調全區目標審批、下達、考核、驗收和獎懲兌現工作;負責聯繫、協調市對區目標管理的各項事宜;負責市、區兩級人大代表意見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及區人大常委會會議涉及政府工作的匯報材料、審議意見的協調、督辦、審核、報送工作;負責督辦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的落實工作。
(十)政策研究股。負責參與研究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及巨觀思路;研究和制定全區性經濟政策,並做好中央、省、市有關政策的宣傳、貫徹、落實工作;承擔區政府重要檔案、報告及領導講話的起草、修改工作;負責對全區政府系統調研力量進行組織、協調,開展調查研究;負責區政府系統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信息收集、整理、編輯和報送工作;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的信息業務工作。
(十一)區政府值班室。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政務值班工作,並對全區政府系統政務值班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督促;負責協調處理市政府值班室及市長公開電話辦公室轉辦的相關事項;負責區政府重要會議的通知工作。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工作地址:十堰市張灣區公園路85號。

辦公時間

工作時間:8:30-12:00,14:0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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