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調水源區生態環境警察支隊

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調水源區生態環境警察支隊為十堰市公安局內設正科級機構,設立支隊長、政委各1名,副支隊長1名,是全省率先成立的南水北調水源區生態環境警察支隊,旨在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推進生態保護法制層面落實與加強,實現生態環境違法問題信息共享、違法案件定期移交、定期溝通、會商協調等。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

歷史沿革

2023年8月15日,首個全國生態日之際,湖北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調水源區生態環境警察支隊在十堰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辦公樓正式掛牌。

主要職責

主要負責偵辦十堰市範圍內土壤污染、破壞、污染飲水水源,非法排放、傾倒、處置有毒性、放射性污染物(危險廢物)等生態環境領域的犯罪案件,協助開展水污染風險隱患分析、研判;負責偵辦涉嫌阻撓、妨礙及證據難以收集的生態文明、生態環境保護的行政執法案件;參加生態環境部門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分析、研究生態環境犯罪特點和規律,制定預防、打擊對策;依法查處違反國家規定運輸、處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違法行為;負責與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聯合執法、日常巡查等長效工作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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